本招标项目崇文佳苑十期安置房项目2#、3#、4#、5#、10#、11#、12#、13#、14#、16#、17#、18#楼门窗工程已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以西咸泾河审准【2023】1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铁建工集团(陕西)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泾河新城崇文塔六路以北、崇文塔七路以南、崇文三路以东、正阳大道以西;
2.2 工程规模:项目用地面积67455.84平方米(约合101.18 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68101.71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地上建筑面积约188020.82平方米。其中16 栋住宅地上总面积约 165217.42平方米(1 栋为地上17层、6栋为地上18层、1栋为地上22层、2栋为地上23层、2栋为地上25 层、4栋为地 上26层);1座15 班幼儿园面积约6200平方米;2栋地上2至5层公建配套楼加三栋住宅底商总面积约16253.4平方米;大门及其他总面积3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0080.89平方米(地下共2层)。其中人防工程9776.20平方米,地下车库及其他功能用房70304.69平方米。完成室外绿化、地面停车场、道路及管网等室外工程;
2.3 项目投资总额:16621837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28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标段名称: 崇文佳苑十期安置房项目2#、3#、4#、5#、10#、11#、12#、13#、14#、16#、17#、18#楼门窗工程;标段编号: E6112003509lmocnypos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崇文佳苑十期安置房项目2#、3#、4#、5#、10#、11#、12#、13#、14#、16#、17#、18#楼门窗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标段名称:崇文佳苑十期安置房项目2#、3#、4#、5#、10#、11#、12#、13#、14#、16#、17#、18#楼门窗工程: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无】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无】及以上执业资格。。
3.2标段名称:崇文佳苑十期安置房项目2#、3#、4#、5#、10#、11#、12#、13#、14#、16#、17#、18#楼门窗工程: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是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资料。
3.5如申请人为制造商,需提供具有型材类门窗生产、加工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申请人为制造商的承诺书。3.6如申请人为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7制造商和该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8申请人信誉要求: 3.8.1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3.8.2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诚信信用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3.8.3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5.1 请于2025-07-01 00:00起至2025-07-15 09:3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标段名称:崇文佳苑十期安置房项目2#、3#、4#、5#、10#、11#、12#、13#、14#、16#、17#、18#楼门窗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5日09时30分,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8.1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逾期未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导致无法上传电子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后果自负。8.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8.3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8.4本项目为网上资格审查,各申请人应及时下载相关信息,并按时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文件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无效。8.5本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宋扬;联系方式:029-88811050。
9.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部
10.联系方式招标人: | 中铁建工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西咸新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院士谷展示中心 | 地址: |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新时代大厦西4层 |
联系人: | 拓瑜 | 联系人: | 宋扬 |
电话: | 18091237979 | 电话: | 18189283258 |
邮编: | 邮编: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