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包头市九原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餐饮服务企业招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编号:ZZPC-2025-052)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市九原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餐饮服务企业招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包头市九原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头市九原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餐饮服务企业招标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头市九原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餐饮服务企业招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头市九原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餐饮服务企业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7日17时00分到2025年12月0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持报名材料现场报名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审核通过后领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9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9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1、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贰份:(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
证)(已年审合格或有效期内);
(3)食品经营许可证;
(4)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机: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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