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日自然资告字〔2026〕2号
经日照市人民政府批准,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拍卖出让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编 号 | 位 置 | 出让面积 (m?、亩) | 规 划 指 标 要 求 | 出让年限(年) | |||
用 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25A-70 | 东营路以北、青岛路以西 | 5800.4(8.70) | 文化用地,用于建设博物馆、美术馆等 | ≤1.2 | ≤40% | ≥25% | 50 |
二、竞买人范围及有关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子公司及其相关的企业)不得申请参加竞买。
2.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3. 竞买人需提供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及付款方式
单位:万元,元/平方米
编 号 | 起始价 | 楼面 地价 | 竞买 保证金 | 加价 幅度 | 付款方式 |
2025A-70 | 941 | 1352 | 190 | 1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税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成交款的50%,其余部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全部付清。 |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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