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农业农村局衡东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政府采购项目磋商更正公告
1、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采购需求二、技术指标中所有“提供2024年度CMA标识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提供2023年度OA标识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现统一修改为“提供2024年度以来具有CMA标识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采购需求二、技术指标中“5.拉伸负荷(N): 纵向≥3.6,横向≥3.2。规定使用周期结束后,最大拉伸负荷的力学性能指标≥初始值的50%。(提供2024年度CMA标识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现修改为“5.拉伸负荷(N): 纵向≥3.6,横向≥3.2(提供2024年度以来具有CMA标识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规定使用周期结束后,最大拉伸负荷的力学性能指标≥初始值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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