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C259H09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北边境三个师(市)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实施方案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二、商务要求 2.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第五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实质性响应一览表、4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二、商务要求 2.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1)第一笔:合同生效日起3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正式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作为项目前期工作费;(2)第二笔:乙方提交项目初稿后30个工作日乙方提供正式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3)第三笔:乙方完成所有工作量并通过审核后3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正式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余额的20%。第五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实质性响应一览表、4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1.第一笔:合同生效日起30天内,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2.第二笔:项目所有工作完成并通过兵团生态环境局审核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额,即总额的60%。 |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二、商务要求 2.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第五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实质性响应一览表、4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1)第一笔:合同生效日起3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正式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作为项目前期工作费;(2)第二笔:乙方提交项目初稿后30个工作日乙方提供正式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3)第三笔:乙方完成所有工作量并通过审核后3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正式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余额的20%。 |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兵团生态环境局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明珠大厦14楼
联系方式:0991-28967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明珠大厦南区8楼
联系方式:181999266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芳、杨泽艺、张辉、
电话:18199926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