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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格式)
1.招标条件
政和县教育局的编号为
E3507250701100119001的
政和县第一中学南门校区(高中部)建设项目方案、初步设计已由
政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
政审字[2025]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政和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
多渠道筹措,出资比例为
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政和县第一中学南门校区(高中部)建设项目方案、初步设计;
2.2.建设地点:政和县南庄洋片区;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54124.37平方米(约 81.19亩),总建筑面积 621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531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90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4100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楼、科创楼、学生宿舍、食堂、体育场等教学生活设施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工程等;
2.4.投资总额:人民币45526.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32329.68【其中:建筑工程费22449.99万元、安装工费4743.92万元、设备购置费5135.77万元】万元;
2.5.招标类型: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和后续服务等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以及后期实际地勘结果等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方案设计及优化调整、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2.6.2.内容:主要建设教学楼、科创楼、学生宿舍、食堂、体育场等教学生活设施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26-02-03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36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
/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0000㎡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一般公共建筑的划分详见《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07年修订本));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25至
2025-09-0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时
30分至
12时
00分,下午
15时
00分至
18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np.gov.cn/zh/)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0。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10 部门、5 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及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3 号)、(闽发改规[2023]7 号)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5-09-16 08:3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np.gov.cn/zh/);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
/,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
/。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32329.6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249.7392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网(http://www.
(https://ggzy.np.gov.cn/zh/))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政和县教育局
地址:政和县胜利街1号邮编:
363600
电话:0599--6054327传真:
/
联系人:魏孙信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C215室邮编:
350002
电话:18159962092传真:
/
联系人:吴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帐号:/
交易中心名称: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政和县朝阳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