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规划1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规划1路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4134001 | ||
招标人 | 南宁兴邕城市更新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 | 南宁兴邕城市更新有限责任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道路长度1272.987m,红线宽度40m,设计速度60km/h,双向六车道,含一座箱涵。 | ||||
开标时间 | 2025年6月23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6月2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6月26日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 ||
成员单位: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广西城轨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广西城轨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75751795.64元 | ||||
工期 | 2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市优工程(含)以上 | ||
项目经理 | 何克省(注册编号:桂1452018201901197;身份证号:4501**********3093)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周张睿(身份证号:4526**********1177) 范凯华(身份证号:4503**********163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北海市湖北路(银滩大道至海景大道)工程-金海岸大道至海景大道段 2.武宣龙从作业区进港大道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化学南方建设投资广西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71678342.13元 | ||||
工期 | 2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市优工程(含)以上 | ||
项目经理 | 孙鹏印(注册编号:桂1452020202101429;身份证号:1305**********501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钟明骏(身份证号:4504**********2211) 张峰明(身份证号:4504**********701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桂平新材料产业园-木圭镇竹社片区污水处理厂工程EPC总承包 2.桂平新材料产业园-木圭镇竹社片区给水厂工程EPC总承包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74946240.92元 | ||||
工期 | 2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市优工程(含)以上 | ||
项目经理 | 彭飞(注册编号:桂1452021202200956;身份证号:4304**********103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任强(身份证号:4502**********1116) 刘敬芝(身份证号:4502**********061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古灵大道地道工程(工业设计城地下配套)工程 2.亭洪路延长线(规划一路-规划四路)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nngddc.com)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55350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