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产业聚集区标准厂房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产业聚集区标准厂房项目勘察设计(南开审立项字[2024]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区财政配套(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域内。2.2.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化厂房2栋,总建筑面积42891.52平方米,及配套设施等;铺设雨水管网4360米,管径为 DN1000;铺设污水管网3720米,管径为DN400~DN600;铺设接户管62米,管径为DN400;破除并恢复路面等;铺设电力管网1354.55米;铺设通信管网1354.55米;修建道路200米,拓宽道路837.5米,增设便道,完善全线附属设施。
2.3.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勘察:包括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探勘、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等勘察作业(其中包括地下管道、管网、文物、高压线缆等),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报告等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以及后续服务等;
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竣工图文件等,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图纸(包括但不仅限于经审图合格的施工图纸)、参考资料、技术规范以及后续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勘察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和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专业人员。以注册证书为准。
3.4投标人需具备一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安装或土建专业)。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须在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及分工;
(2)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4)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须为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 (5)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下载招标文件等事宜。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25
00:00:00至2025-09-30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0-1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
”评标,“异地评标 ”方式评审。)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避免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提出同时电话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受理单位: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闫冰辉,受理电话:0319-4567915);河北鑫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卓云,受理电话:0311-66535328,邮箱:18333999910@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邢台市南和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9-4567997
电子邮箱:nhxtzk@163.com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4.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鑫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平安大街607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鑫科国际广场A座11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闫冰辉 | 联系人: | 王卓云 |
电话: | 0319-4567915 | 电话: | 0311-6653532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