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
| 任丘市环境基础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一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DS-2025-018
项目名称:任丘市环境基础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一期)
预算金额:193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9300000
采购需求:为做好环境卫生保障工作,全面提升市容市貌管理水平购置新能源垃圾压缩车11辆、新能源洗扫车1辆、新能源道路垃圾冲洗车5辆,具体参数需求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付车辆并完成车辆上牌手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2、采购监督部门:任丘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2218558;采购代理质疑电话:0317-2050797。3、本项目一律通过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一经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交易平台系统下载电子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评标方法及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6、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地 址:任丘市渤海东路6号
联系方式:0317-22112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沣江铎胜(河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长芦大道西侧沧州国际五金城项目三期2#楼2-1302
联系方式:0317-2050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磊
电 话:0317-2050797
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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