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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化验室用高纯、标准混合气体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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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化验室用高纯、标准混合气体采购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TCL-XB-251082

2025年度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化验室用高纯、标准混合气体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化验室用高纯、标准混合气体采购。

1.2 采购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装置于2024年12月开始生产,装置生产期间需对原辅料及产成品等进行化验分析,为保障质检中心能够正常运行,需采购高纯、标准混合气体进行化验分析。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1.7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8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分项报价限价,供应商竞报统一下浮比例。报价限价表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其中:其中:(1)“报价下浮比例”数值,为所有物资统一下浮比例。(2)“报价下浮比例”的数值形式为百分比(%),数值部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且末位不为零。(3)行报价=行限价*(1-报价下浮比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4)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按照中标“报价下浮比例”确定行报价,签订框架买卖合同,价款包含货款、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增值税费等预计发生的一切费用。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2025年度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化验室用高纯、标准混合气体采购,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交货期:合同执行期内,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订货通知单》要求及时供货。框架合同履行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3 交货地点:大庆市大同区林源园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2.4 质量要求:化验室用高纯、标准混合气体符合第五章附件1内规格、型号要求及以下国家标准:

高纯氢执行标准GB/T 3634.2-2011、高纯氧执行标准GB/T 14599-2008、高纯氮执行标准GB/T 8979-2008、高纯氦执行标准GB/T 4844-2011、高纯氩执行标准GB/T 4842-2017、高纯乙炔执行标准GB/T 8979-2008。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及《气瓶充装证书》,供应商需具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或委托第三方运输的第三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许可证许可范围须涵盖标的物类别;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气瓶)。(提供复印件,需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3份及以上工业气体类的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提供工业气体类买卖合同扫描件,可删掉报价信息)。

(3)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5)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6)供应商须承诺:①本次提供响应文件全部真实准确;②无条件保证24小时(含节假日)应急服务,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应急供货能力提供承诺书,生产急需情况时,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派人到达采购方生产现场完成测绘、加工并送货;③如果在采购期间和公示期间发现供应商有违反①承诺的情况,将终止供应商资格;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现供应商有违反①②承诺的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承担由违反承诺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7)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发生因未履行合同、延期交货、产品质量问题原因导致被起诉而产生法律纠纷,供应商须出具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8)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以下不良状态: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资不抵债、破产、拆分、转租/售,正在处理的法律纠纷可能构成合同执行风险等。供应商须对企业是否存在上述不良状况提供承诺。

响应有效期内,若出现上述不良状况之一或有所隐瞒的,将取消资格、扣除响应保证金。

3.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5月8日17时00分00秒至2025年5月12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售价0元。凡有意参加询比的供应商,请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务必至少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获取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详见“8.其他”。

5.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14日9时30分00秒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递交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询比采购方式。

8.2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操作方法:

供应商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陆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

供应商须通过平台完成购买操作。

供应商需要开具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平台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

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供应商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右侧“帮助中心”获取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林源园区龙江化工公司

联系人:王腾

电 话:0459-6719026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李慧、李霞

电话:0451-82329251

电子邮件:fujiahui1022@126.com

业务监督: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8236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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