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测实训基地概念性方案编制等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X-ZC-[2025]1708
项目名称: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测实训基地概念性方案编制等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230000
最高限价(元):3230000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230000
单位:批次
简要规格描述: 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测实训基地概念性方案编制等服务项目: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选址暨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论证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分别以相关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概念性方案》并经采购人项目审查验收会议通过。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各方均应符合中小企业,并根据要求上传《联合协议》,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若供应商以合同分包形式参加采购活动,各方均应符合中小企业,并根据要求上传《分包意向协议》,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附件3“各行业建设项目规模划分表”之规定,本项目属于大型项目。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勘察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之规定,以及《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第三章“承担业务范围”之相关规定,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建筑)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同时,根据《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四条“从事城乡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以及第十二条“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业务: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之规定,供应商还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且资质证书的单位与供应商注册名称一致。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E5%9C%A8%E7%BA%BF%E7%94%B3%E8%AF%B7%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8%E8%BF%9B%E5%85%A5%E2%80%9C%E9%A1%B9%E7%9B%AE%E9%87%87%E8%B4%AD%E2%80%9D%E5%BA%94%E7%94%A8%EF%BC%8C%E5%9C%A8%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8%8F%9C%E5%8D%95%E4%B8%AD%E9%80%89%E6%8B%A9%E9%A1%B9%E7%9B%AE%EF%BC%8C%E7%94%B3%E8%AF%B7%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3楼,政采云平台(https://***/%EF%BC%89%E3%80%8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要求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公安厅(本级)
地 址:杭州市民生路6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剑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286653
质疑联系人:张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2864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颖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68706956
质疑联系人:于天龙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03232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 真:
联 系 人:何一平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8424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33990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EF%BC%89%EF%BC%8C%E7%82%B9%E5%87%BB%E5%8F%B3%E4%BE%A7%E5%92%A8%E8%AF%A2%E5%B0%8F%E9%87%87%EF%BC%8C%E8%8E%B7%E5%8F%96%E9%87%87%E5%B0%8F%E8%9C%9C%E6%99%BA%E8%83%BD%E6%9C%8D%E5%8A%A1%E7%AE%A1%E5%AE%B6%E5%B8%AE%E5%8A%A9%EF%BC%8C%E6%88%96%E6%8B%A8%E6%89%93%E6%94%BF%E9%87%87%E4%BA%91%E6%9C%8D%E5%8A%A1%E7%83%AD%E7%BA%BF95763%E8%8E%B7%E5%8F%96%E7%83%AD%E7%BA%BF%E6%9C%8D%E5%8A%A1%E5%B8%AE%E5%8A%A9%E3%80%82%3C/p%3E%3Cp%3ECA%E9%97%AE%E9%A2%98%E8%81%94%E7%B3%BB%E7%94%B5%E8%AF%9D%EF%BC%88%E4%BA%BA%E5%B7%A5%EF%BC%89%EF%BC%9A%E6%B1%87%E4%BF%A1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