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齐齐哈尔机场老旧行李系统更新项目已由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以《东北管理局关于齐齐哈尔机场老旧行李系统更新项目初步设计行业审查意见的函》(民航东北局函〔2025〕53号),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齐齐哈尔机场老旧行李系统更新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黑机场集团发〔2025〕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1招标编号:DFA-BS05-DL-20250979
2.2建设地点:齐齐哈尔机场
2.3招标范围:更新出港行李传送系统、进港行李传送系统以及新建行李全流程跟踪系统,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验收按相关规范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民航机场工程或机电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有其他在建工程,须符合《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关意见的通知》的要求。
3.3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本项目须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的网站截图(截图需显示日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