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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G-2023-17号地块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江苏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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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XDG-2023-17号地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EPC工程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DG-2023-17号地块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锡山区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锡山数据备[2025]14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和宴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和宴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华夏北路东,春联路南 
2.1.2建设规模:XDG-2023-17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用地面积为494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3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约7.19万平方米,地下面积约3.17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商业、地库及相关配套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77000.0 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852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07月18日 08:00,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07月18日 08:00,
工程竣工日期:2027年11月17日 17:00
2.1.5其他:(1)由具备①[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与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2)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工程的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 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6)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缴纳。注: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 CA 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2.1.6质量标准:合格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包括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保修期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如下:①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基础上进行设计。设计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报审报建工作、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智能化、消防、钢结构、人防及人防配套、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装配式建筑、精装修(包括户内精装修、公共区域精装修、地下大堂精装修、售楼处及样板房精装修)、外立面装饰(含幕墙等)、钢结构、园区风雨连廊、泛光照明、室内外标识(含交通设施)、交通流线、新三板预制、门窗栏杆百叶通风井雨棚、外立面分色、保温、太阳能、信报箱、地库分色与划线、入户门、防火门、抗震支架、电梯工程、室外工程等;室外市政室外消防报警、景观绿化、建筑信息模型设计(BIM)、模型(如需)、视频(如需)、动画(如需)等所有设计工作、建筑节能、车位销售附图、户型合同附图、交付水电两书等文件的编制工作。承包人应配合协调自来水、燃气等外部接入配套工程专项设计,并进行总体设计管控和设计图纸复核。②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上述设计范围所涵盖的所有内容,内容包括不限于:工地围挡、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地基与基础、地下室工程、人防工程及配套、地上建筑工程、屋面工程、门窗幕墙栏杆工程、室内电气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抗震支架、泛光照明工程、太阳能、变配电、电梯工程(设备采购、安装、轿厢梯门层门的不锈钢镀色装饰、轿厢顶底的装修)、室内装饰(含户内精装修、公共区域精装修、售楼处及样板房精装修)、园区风雨连廊、室外工程(道路、景观绿化(含规划要求红线外绿化范围)、雨污水、综合管线、围墙、海绵城市、照明亮化等)、室内外标识系统等工作。③物资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数字文娱内容(如有)、会议系统设备、标识标牌、室外氛围、室内外艺术品、雕塑、互动游乐设施、展陈设备、等与本项目效果强相关的(包括除专项采购外的涉及本项目所有的材料及设备)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等) ,以及需要进行的专项检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消防、人防、竣工验收等)。④第三方服务(不含监理及发包方组织的第三方工程评估):承包人全权承担,包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所涉及的检测、检验、试验、咨询、顾问等所有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提供的服务内容。以下所列检查项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不包含在承包人范围内。(材料检测:包括工程涉及使用到的所有土建材料、防水材料、水电材料、门窗材料、幕墙检测、保温材料、装修材料、装配式材料、市政材料等。现场实体检测:包括现场土工、钢筋保护层、楼板厚度、混凝土强度、各类现场拉拔试验、现场门窗气密性、现场水电检测、现场装配式构件、分户验收等。室内空气检测:包括氡、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TVOC。绿建检测:包括现场热工性能、系统节能性能、照明照度、室内声环境、太阳能系统、能效测评等绿建验收项目。海绵评估:海绵设施检测、海绵流量监测。其他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桩基检测、防雷检测。)⑤项目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⑥ 工程总承包服务内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效果把控和成本控制,办理项目相关所有手续,办理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配合发包人、代建方移交工程及全部验收资料,包括全过程报批报建、施工审批手续、竣工验收归档、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养护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养护责任等总承包的全部工作,承包人全权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财务要求:2021 2023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5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建筑面积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提供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5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面积以设计合同所载面积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以上二份材料缺一不可。二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5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建筑面积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提供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监理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20年5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为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建筑面积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提供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2020年5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面积以设计合同所载面积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以上二份材料缺一不可。二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2020年5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为准)以施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建筑面积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提供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
6、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确。
7、其他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2)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个)。(3)拟派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4)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5)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是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2025年2月~2025年4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6)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0年5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为准)以项目总监身份承担过单项监理合同范围内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需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建筑面积以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上所注为准,如两者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所注为准,如两者均未注明,提供发包人的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

☑ 自2023年05月23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4年05月23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5年02月23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23日 17:00 时至2025年05月28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23日 9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和宴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东亭中路69号兰亭国际大厦3501 
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商业广场59-102 
邮编:
214100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张工,杨工 
联系人:
柏雪、刘燕、王磊 
电话:
电话:
0510-8822630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91568862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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