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能防爆试验装置及防爆智能产品产业化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六期招标公告
本项目氢能防爆试验装置及防爆智能产品产业化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六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到位。采购人为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南广智德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1、项目编号:NYS202510006
2、项目名称:氢能防爆试验装置及防爆智能产品产业化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六期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8000000 .00元
标段 | 标段名称 | 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氢能防爆试验装置及防爆智能产品产业化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六期第一标段 | 8000000 .00 | 8000000 .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氢能防爆试验装置及防爆智能产品产业化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5.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为180日历天供货完毕;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https://***/)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1、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6日,每天08:00至12:00,12:0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