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11]GKZB[CS]2025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市第十中学扩容工程配电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将原磋商文件中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项1)4、因项目所在地为沿海城市,长期受海风侵蚀,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开关柜需提供≥96h盐雾试验报告,本参数为关键参数,(须提供此参数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标志且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佐证。)。”更正为“▲(“▲”项1)4、因项目所在地为沿海城市,长期受海风侵蚀,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开关柜需提供盐雾试验报告,本参数为关键参数,(须提供此参数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标志且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佐证。)。”
2、将原磋商文件中第三章“三、商务条件”第一点以及第六点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工程验收合格且财政资金到位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0% 2、待工程竣工结算且财政资金到位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7.00% 3、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批复竣工财务决算且财政资金到位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 |
更正为: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预制舱送电。其余工程量应配合现场施工要求在2025年8月20日之前完成所有施工内容。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工程验收合格且财政资金到位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 2、待工程竣工结算且财政资金到位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7.00% 3、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批复竣工财务决算且财政资金到位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 |
3、本次更正内容为[350111]GKZB[CS]2025001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潜在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其余内容按原磋商文件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福州第十中学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东门外岳峰岳前75号
联系方式:138095597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1#701
联系方式:0591-83765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津、饶火珠、陈碧淑
电话:0591-83765885
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