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兴田镇狮子山体育公园建设项目
补充通知3
致各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作为武夷山市兴田镇狮子山体育公园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3507820701100123001)的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2.2 预付款中: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本工程预付款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10% 。
修改为: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本工程预付款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30%。
二、招标文件投标函附录中:
预付款额度:签约合同价的10%
修改为:签约合同价的30%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自行查阅。
招标人:武夷山市兴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睿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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