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贵港监狱空调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62025061794668620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何女士18076446499报价起止时间:2025-06-23 09:00-2025-06-23 09:46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监狱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3、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空调 | 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空调; 颜色分类:白;型号:KFR-35GW/(35563)FNhAd-B1JY01;备注:1.5匹空调挂机;次要参数要求: | 10套 | 35000.00 | 格力/GREE |
附件: -
响应附件要求: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贵港市 港北区 贵城街道 金港大道502号院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商务要求 | ☆一、质量保证及安装调试: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本次采购要求和承诺相一致。供应商所提供的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商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须由中标人送货上门并负责卸货,不接受包括物流、快递在内的其他方式送货。安装地点: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502号院。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至能使用,并通过验收。 ☆二、售后服务:供应商应按采购公告所要求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理。2.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由供应商负责处理至达到本采购人要求,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三、中标人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为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产品,杜绝恶意窜货、翻新等行为,若所提供的产品为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非正规正版产品或属于假冒伪劣商品的,其合同无效。 ☆四、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包括以上货物价格,以及运输、装卸、拆卸旧设备、安装新设备、调试、维护、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五、所提供的产品参数不允许出现负偏离;如有,采购人有权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 ☆六、所有设备供货时必须是全新、未拆封、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随货携带合格证、保修卡、说明书等相关技术资料,否则采购有权拒收。来货验收时,如品牌、型号、参数、生产厂家与采购要求不一致,采购人一律不验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