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CHK-20250923-KC-SJ)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渭南市,潼关县
一、招标条件
本潼关县代字营镇北歇马村六组南侧“三小”提金废渣污染源整治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潼关县代字营镇北歇马村六组南侧“三小”提金废渣污染源整治工程建设内容为对潼关县代字营镇北歇马村六组南侧“三小”提金废渣进行污染源整治,主要通过表层废渣固化稳定化+边坡稳定+阻隔防渗+雨污分流+生态修复等施工措施,综合整治含重金属废渣20.6 万 m3。本次招标范围为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及设计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潼关县代字营镇北歇马村六组南侧“三小”提金废渣污染源整治工程勘察标段;
(002)潼关县代字营镇北歇马村六组南侧“三小”提金废渣污染源整治工程设计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潼关县代字营镇北歇马村六组南侧“三小”提金废渣污染源整治工程勘察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提供《投标人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及单位社保缴纳凭证,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002 潼关县代字营镇北歇马村六组南侧“三小”提金废渣污染源整治工程设计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提供《投标人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及单位社保缴纳凭证,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5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每日9:00-12:00,15:00-17:00在陕西金诚弘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渭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九室(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乐天大街西段与渭清路十字东北角三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6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渭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九室(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乐天大街西段与渭清路十字东北角三楼)
七、其他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招标代理机构变更通知为准。
3、本次招标公告及公示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4、购买招标文件携带资料: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只须提交其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其他文件。
5、本项目具体事宜可向本公司电话咨询,联系方式见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6、行业分支机构在参与投标时,须同时提供分支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总公司(总所)出具的授权书,总公司(总所)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经总公司(总所)授权后,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
地 址:潼关县金陡街东段
联 系 人:王江强
电 话: 0913-3305808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金诚弘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渭南市临渭区前进路乐天国际 A 座 1906 室
联 系 人: 许长乐、王伟
电 话: 0913-2053595、18791337953
电子邮件: jchk66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