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招采通
全国 [切换]

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2026年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招标2026YHSJ-1标段

乌兰察布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1月20日

信息中“***”为隐藏内容,仅对招采通会员用户开放,微信扫描右侧小程序码查看内容详情

数据来源互联网公开信息,如涉及信息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平台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理!联系邮箱:cailifangshuke@163.com。

 

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2026年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2026年养护工程已由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做好2026年乌兰察布市国省道公路养护工程,现拟对以下路线进行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1)国道331线K6394+000-K6413+739段公路养护工程,养护里程约19.739公里;

(2)国道335线K437+796-K456+074段公路养护工程,养护里程约11. 126公里;

(3)国道510线K379+990-K383+794段公路养护工程,养护里程约3.804公里;

(4)省道223线K116+000-K183+496段公路养护工程,养护里程约67.31公里;

(5)省道314线K102+725-K148+000段公路养护工程,养护里程约45.275公里;

(6)省道533线K37+400-K75+700段公路养护工程,养护里程约38.256公里;

(7)省道209线K205+743-K237+289段公路养护工程,养护里程约31.556公里;

(8)省道515线K0+000-K9+284段公路养护工程,养护里程约9.609公里;

(9)省道105线K40+608-K79+424段公路养护工程,养护里程约38.228公里;

(10)S209线K215+080-K249+080段公路养护工程,养护里程约34.787公里;

(11)S223线K223+000-K242+500段公路养护工程(灾毁监测系统),养护里程约19. 5公里;

S314线K132+000-K133+000段公路养护工程(灾毁监测系统),养护里程约1公里;

2.2 勘察设计周期:施工图勘察设计为180工作日内。

2.3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标段号

工程规模

主要工程内容

2026YHSJ-1

约320.19公里

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安全设施等勘察设计、预算文件编制、配合招标服务等。

注: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根据上级计划下达情况,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资质或者公路行业设计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近5年(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F%BC%8C%E4%B8%8D%E5%BE%97%E5%8F%82%E5%8A%A0%E6%8A%95%E6%A0%87%E3%80%82%3C/p%3E%3Cp%3E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C%81%E4%B8%9A%E5%90%8D%E5%8D%95%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F%BC%8C%E4%B8%8D%E5%BE%97%E5%8F%82%E5%8A%A0%E6%8A%95%E6%A0%87%E3%80%82%3C/p%3E%3Cp%3E3.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20日至20251211930分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统一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2 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网上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如投标人已有内蒙古自治区内其它盟市的CA数字证书则无须重新办理。CA数字证书申办成功后,需跨平台登录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进行信息完善,完善后自行点击审核通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区主体信息库”-“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手册下载”栏目。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110930分。

6.3 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网上电子招投标项目,所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9443/tpbidder%EF%BC%89%E4%B8%8A%E4%BC%A0%E7%94%B5%E5%AD%90%E7%89%88%E5%8A%A0%E5%AF%86%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6.4 本次项目采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须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同时,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对于开标过程中的任何阶段有疑问时,可随时发起开标异议文字提问,并等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回复。

6.5 逾期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视为无效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EF%BC%9B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sym/bynesggzyjyw/%EF%BC%89%E3%80%82%3C/p%3E%3Cp%3E%3Cstrong%3E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信息指挥中心

电    话:0474-8981739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

地    址:集宁新区交通运输信息指挥中心

电    话:0474-8981908

联 系 人:陈女士

 

招标代理:内蒙古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万和家园

电    话:13081519844

联 系 人:杨先生

 

公告附件

项目概况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号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2026YHSJ-1

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号

业绩要求

2026YHSJ-1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号

信誉要求

2026YHSJ-1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4。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标段号

人  员

数量

资历要求

2026YHSJ-1

项目

负责人

1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过1项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评审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

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本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按系统显示上传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时间在前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编号、澄清文件编号(如有)、勘察设计周期、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d.投标人提供的各类证照(指身份证、职称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其他资料的复印件可为黑白扫描件或黑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提交的投标保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实质性内容、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签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要求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签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要求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投标人如无分包计划,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且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 款规定的资质证书。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编号、澄清文件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开标一览表(开标记录表)报价和投标函金额报价一致。

(4)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5)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5.2.4项所列任一情形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0

主要人员:20

技术能力:5

业绩:20

履约信誉:5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10位小数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  术

建议书

40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8

根据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等情况,得4.8~8分。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8

根据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等情况,得4.8~8分。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8

根据对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等情况,得得4.8~8分。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8

根据对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等情况,得得4.8~8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8

根据对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等情况,得4.8~8分。

2.2.4(2)

主要人员

20

项目负责人任职

资格与业绩

20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20分;

2.2.4(3)

评标价

10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10,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1;E2=0.05;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2.2.4(4)

业绩

20

类似勘察设计

项目业绩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2分;

在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基础上,近5年内(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每增加1条公路项目勘察设计工作的加4分,本项最高得8分。

技术

能力

5

技术能力

5

本次招标不考核此项内容,投标人均得5分。

履约

信誉

5

履约信誉

5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5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6.1 项细化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还应查询以下网站对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1)“中国执行公开信息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核实;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投标人股东信息进行核实;

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注: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投标注意事项:关注公众号

立方招采通全国招标网 全国政府采购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北京招采网
天津招采网
河北招采网
山西招采网
内蒙古招采网
辽宁招采网
吉林招采网
黑龙江招采网
上海招采网
江苏招采网
浙江招采网
安徽招采网
福建招采网
江西招采网
山东招采网
河南招采网
湖北招采网
湖南招采网
广东招采网
广西招采网
海南招采网
重庆招采网
四川招采网
贵州招采网
云南招采网
西藏招采网
陕西招采网
甘肃招采网
青海招采网
宁夏招采网
新疆招采网
台湾招采网
香港招采网
澳门招采网
点微信扫一扫点
使用招采通小程序,随时随地查看最新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