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城区市政基础建设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一期(6-10标段)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清河县城区市政基础建设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清批审【2025】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预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清河县城区。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拆除现有破损便道,重新铺设水泥花砖26355.4平方米;道路挖补罩面7000平方米;雨水管网提升,铺设DN10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530米,沥青路面恢复906.2平方米;城区污水管网清淤10000米,雨水收水清掏1000个,更换井盖500套,更换收水口100套;火车站广场建设篮球场1个,面积627平方米,羽毛球场2个,面积316.68平方米;城区胡同铺设DN300钢筋混凝土污水管11400米,铺设水泥花砖34644.6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2.1.2计划工期:50日历天。2.1.3质量标准:合格2.1.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0个标段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1-10标段):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安装、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他要求: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资格审查时查询结果为准,查询地址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10
00:00至2025-07-16 23:59(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 其他说明:备注:本项目划分10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参加本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某投标人在前一个标段已经中标(中标顺序按标段先后顺序),该公司投标文件可以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是不能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8-05 09:00,地点为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采用暗标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盲评。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提出,疑问或异议接收人:招标人联系人:解东天,电话:0319-8299878,招标代理联系人:吕伟东,电话:0311-8682198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清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9-8166852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清河县城区市政基础建设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一期6标段 |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 3000 |
清河县城区市政基础建设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一期7标段 |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 3000 |
清河县城区市政基础建设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一期8标段) |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 2000 |
清河县城区市政基础建设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一期9标段 |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 1000 |
清河县城区市政基础建设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一期10标段 |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 3000 |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铭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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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清河县太行中路 |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东路天山世界之门G座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解东天 | 联系人: | 吕伟东 |
电话: | 0319-8299878 | 电话: | 0311-86821988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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