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32025SC1000177 |
|---|---|
| 项目名称 | 内江鑫运泰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 |
| 转让方名称 | 内江鑫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 |
| 转让比例 | 51 |
| 挂牌价格 | 820,233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20 |
| 挂牌日期 | 2025-12-11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特别事项说明: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二、其它披露事项: 1、本次内江鑫运泰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项目挂牌转让价格为82.0233万元。 2、本次转让方处置标的为股权而非资产。如意向受让方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情况、业务情况、税收情况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报名则视为知悉并认同本次股权转让存在或可能存在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公司存在或可能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向转让方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不得以此为由拒签合同、恶意延期或阻挠合同签订及股权交割等。 3、受让方尽职调查: (1)意向受让方在标的公开挂牌期间,应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状况和潜在风险。 (2)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职调查的,视为其放弃尽职调查权利,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未进行或未充分进行尽职调查拒绝做出相关承诺或否定承诺书中尽职调查条款的效力。 4、期间损益:标的从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和亏损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5、本次股权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该股权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 6、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标的公司管理层不参与受让。 7、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8、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转受双方的交易服务费以及由转让方提供的《产权交易合同》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划转交易价款并出具《交易凭证》。 9、特别提示: 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企业原股东内江市运泰运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内江市安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均保留优先购买权。保留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须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采用场内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如原股东在公告期内未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受让,或虽申请受让,但不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则、程序进行交易及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表明其自愿放弃该部分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10、其他情况详细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产权交易合同》等,相关资料具体查询情况请咨询转让方,转让方联系电话:18483679599(夏女士)。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于公告截至日16:00时前足额交纳对应标的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4.本次股权转让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四、价款划转条件: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转受双方的交易服务费以及由转让方提供的《产权交易合同》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划转交易价款并出具《交易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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