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LNHA20251021-GS(招标文件编号:LNHA20251021-GS)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消防设施维修改造施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信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道兴油社区兴油北小区0201栋3单元402号
中标(成交)金额:175.694731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 1 | 辽宁信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消防设施维修改造施工项目 | 供应商对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消防设施维修改造施工,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0180㎡,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 | 藏波 | 注册贰级建造师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回艳颜(专家、副高级工程师)、郑敏丽(专家、高级工程师)、王登明(专家、工程师)、 刘小杰(专家、高级工程师)、王波(甲方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国家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及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代理委托合同中约定,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3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5号
联系方式:任先生 0427-2381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恒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荷塘月色亲水源小区C#楼3楼
联系方式:蒋女士 18242722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先生
电 话: 0427-238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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