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②煤炭行业(矿井)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投标
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地质灾害
防治单位施工资质甲级,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总承包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总承包负责人)须具备建筑或矿业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资格,且未担任其它
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地质或者岩土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5 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凭证和个人参保缴费证明(须含项目
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6 投标截止日期前企业最近一次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如是联合体各方均
提供)
3.7 第三方出具的 2024 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
供,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8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网站未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9 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EF%BC%89%E6%97%A0%E8%A1%8C
贿查询结果(须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被委托人)。
(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12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3.12.1 本次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
施工资质的单位,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12.2 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
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义务;
3.1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
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
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