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高新区阅海湾科创港重点标识改造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银川高新区阅海湾科创港重点标识改造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NXYJ【招】2025-016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250000.00元;
5.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元;
7.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银川高新区阅海湾科创港重点标识改造服务采购项目 | 1 | 具体参数详见 采购文件 | 250000.00 |
8.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方要求。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 执照”;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7)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01日(提供期限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领取
公司地址:银川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7月08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10014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