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颍东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2026年颍东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阜阳市农业农村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阜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阜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阜农〔2022〕256号;
1.4 招标人:阜阳市颍东区农业农村局(阜阳市颍东区乡村振兴局);
1.5 项目业主:阜阳市颍东区农业农村局(阜阳市颍东区乡村振兴局);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6年颍东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FY2025QTGC2014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FY2025QTGC2014-1-1
2.5 建设地点:阜阳市颍东区;
2.6 建设规模:约5万亩(以上级批复面积为准)
2.7 合同估算价:195万元(按照上级批复财政投资总额的1.5%)
2.8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40 日历天完成现场踏勘、基础勘测、可研、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提供全套资料,含需评审资料)等所有工作任务。服务期限至工程质保期结束。
2.9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颍东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项目区坐标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坐标等信息报备所需资料、设计交底、设备技术规范编制、技术指导等项目前期设计工作;答疑、施工、验收过程中的跟踪服务。还应包括后续服务内容:初步设计文件的上报和审查期间、招标施工期间、竣工验收(验收阶段对工程进行实地复测及后续服务等工作)、入库上图及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同时需编制招标节余资金规划设计方案,补建项目设计工作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设计 ;
2.11 其他:服务质量:可研、实施方案、勘察设计应符合甲方要求,并通过国家(如被抽评)、省、市专家评审,配合完成方案报批。勘察文件满足设计与建设需要,初步设计应符合国家和省及行业规范要求,达到施工图纸深度,通过上级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或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 / 为准),投标人须具备 / 业绩。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工程或农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业绩。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 。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6.2 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6.3 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6.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6.5 除联合体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6.6 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 家。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属于第 3.8.1条:
3.8.1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三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8.2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3 第 /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 %,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4 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5 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9 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期任意一个月社保。
注:人员社保符合以下 7 类情形,投标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代替社保证明,并由评标委员会作出认定: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6.总公司投标使用的人员,如是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7.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 年10月10日16时00分至2025年11月3日9时00分。
4.2 获取方式: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