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金沙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一期)附属楼工程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组织招标的沙县金沙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一期)附属楼工程(编号:E3504270401100404002),现就有关事宜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公告2.5条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现更改为: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二、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2.1计划工期:总工期为9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现更改为:总工期为15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三、各投标人应及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查阅补充通知,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以上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
招标人: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晟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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