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资源统一收银服务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广州地铁资源经营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比选人”)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诚邀合格的响应人参加响应,有关事项如下:
一、 比选人名称及地址
1、 单位名称:广州地铁资源经营发展有限公司
2、 地 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
二、 比选项目概况及控制价
1、 项目名称:广州地铁资源统一收银服务项目
2、 比选编号: ZYJYZX-20260051
3、 项目地点: 广州市、佛山市、东莞市、惠州市、肇庆市、清远市等广州地铁轨道交通运营线路的地区及城市
4、 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5、 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6、 项目内容:
3年合同期内按业务需要分批安装收银服务:
(1)采购支持约300个商业零售、餐饮等业态收银点的管理系统,具备商品管理、收银结算、会员积分、卡券管理和交易数据归集与展示等核心功能;
(2)采购配套约300套收银硬件设备,包括智能收银秤、扫码枪、钱箱等(双屏收银机、单屏收银机为备选设备),满足门店日常收银点作业需要;
(3)提供多渠道支付接入能力,支持微信支付、支付宝、银联云闪付等,确保交易资金由持牌机构合规清分结算。
项目工期:3年合同期,按业务需要分批实施
7、 比选控制价:本项目设置比选总控制价和分项控制价:
(1)总控制价:人民币1,923,600元(含税),其中硬件1,112,100元、软件811,500元。收单服务费不计入本合同总额,由商户与持牌机构另行签订协议。
(2)分项控制价:见附件一
(3)采购数量及结算原则:上述暂估300个收银点、300套收银硬件及SaaS服务店年数为合同期内暂估采购规模,仅用于报价评审和控制价测算,不作为比选人必须采购的固定数量。合同期内,比选人按门店收银切换进度和实际业务需要分批向中选人发出书面采购订单,中选人按订单供货及提供服务,双方按中选单价和实际采购数量、实际服务点数及服务周期据实结算;合同期内累计结算金额不超过本项目总控制价。
三、 响应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 响应人资格审查要求
1、 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响应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2、 响应人(或其总公司、全资子公司)需满足:2023年1月1日至响应登记截止日期间,承担过同类项目并提供对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包含合同复印件(至少涵盖首页、盖章页、价格页及实施内容页)、项目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项目验收证明可为验收报告(终验)、会议纪要、项目结算凭证、尾款支付凭证等,可单独提供也可组合提供。同类项目指国内承接的单个合同金额20万元以上的收银系统项目,系统须具备收银系统、收银设备或支付服务等相关功能。
3、 响应人(或其总公司、全资子公司)须持有合法开展支付交易服务的有效证明,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为合规经营的银行,或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长期有效《支付业务许可证》且许可内容含“支付交易处理Ⅰ类”、服务范围覆盖广东的支付机构;或持有上述机构开具的合作期限覆盖本项目完整合同期(3年)的业务合作授权及费率承诺函。业务合作授权及费率承诺函须由上述支付机构与响应人共同出具,不接受第三方间接出具的证明。响应人须承诺其合作的持牌机构按报价费率执行,否则报价无效。
4、 响应人须按照业主的文本及格式要求提交《响应人声明》。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 响应人未被列入失信主体,或存在其他失信被惩戒的行为。以开启响应文件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查询的信用信息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等。
7、 在本公告发布时,响应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名单详见附件三。
五、 本公告在城轨采购网(网址:[链接])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
公司网站(网址:[链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城轨采购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城轨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六、 响应登记事项
1、 响应登记及购买(获取)比选文件开始日期:2026年10月20日(节假日除外)
响应登记及购买(获取)比选文件截止日期:2026年10月26日(节假日除外)
响应登记及购买(获取)比选文件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 如登记参加响应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比选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登记时间。
3、 响应登记通过城轨采购网在线登记,响应人登记前需在城轨采购网(网址:[链接])注册并加盟会员(具体详见城轨采购网注册及加盟会员相关指引)。
4、 若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比选;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人不足3家视为比选失败。比选人分析比选失败原因,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比选。
5、 响应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
七、 获取比选文件:在城轨采购网报名后获取。
八、 响应截止时间、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九、 项目异议与投诉受理部门
1、 项目异议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资源经营发展有限公司会员流量经营群
电话:13602726807
2、 项目投诉受理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地铁资源经营发展有限公司会员流量经营群
电话:020-83158219
十、 平台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公开比选通过城轨采购网(网址:[链接])进行,中选人应按照中选金额的0.09%,向城轨采购网交纳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最终以城轨采购网最新公布为准。
户名:广州地铁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15000089130950(汇款时注明项目编号)
注:城轨采购网注册加盟及系统技术支持:020-86680033
十一、 比选人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 邓先生
联系电话: 13602726807
电子邮箱: dengou@[链接]
2.联 系 人: 朱先生
联系电话: 020-83158219
电子邮箱: zhuzijian@[链接]
附件一:
项目控制价说明
一、总控制价说明
本项目合同控制价按暂估300个收银点(一个门店默认一个收银点)、3年合同期测算。软件及SaaS服务年费按收银点分批上线计算:首年100个收银点服务3年,次年100个收银点服务2年,第三年100个收银点服务1年,合计600点·年;每个收银点配置收银秤等必要设备。合同控制价由软硬件费用构成,合计192.36万元。收单服务费不计入合同总额,由商户与持牌机构另行签订协议。合同总价以比选结果与实施情况为准。
说明:本控制价按暂估300个收银点、300套硬件设备及600店年SaaS服务的暂估规模测算,暂估数量仅用于报价评审和控制价测算。合同实际履行中,比选人按门店收银切换进度和实际业务需要分批采购,按中选单价乘以实际采购数量、实际开通点数及服务周期据实结算,累计结算金额不超过合同总控制价。
类别 | 项目 | 单价 | 数量 | 金额 |
一、硬件设备 | 智能收银秤 | 3,360元/台 | 300台 | 100.80万元 |
扫码枪 | 158元/把 | 300把 | 4.74万元 | |
钱箱 | 189元/个 | 300个 | 5.67万元 | |
小计 | 111.21万元 | |||
二、软件系统 | SaaS收银功能年费 | 945元/点/年 | 600点年 | 56.70万元 |
商品识别功能(一次性) | 315元/点 | 300点 | 9.45万元 | |
收银点数据汇总功能(一次性) | 50,000元/套 | 1套 | 5.00万元 | |
商圈数据汇总功能(一次性) | 100,000元/套 | 1套 | 10.00万元 | |
小计 | 81.15万元 | |||
合同总额 | 192.36万元 |
二、分项控制价说明
为确保各报价单位在合理价格范围内竞争,防止不平衡报价,本项目设置单品控制价。各报价单位响应文件中所报单价不得超过对应控制单价。
(一)软件服务
控制价已包含系统部署、定制开发、数据迁移、培训、1年质保及运维服务等全部费用。计费规则为:一个门店默认为一个收银点,按一个点收取SaaS年费和商品识别功能费;如一个门店设置多个收银点,则按多个点分别收费;收银点数据汇总功能与商圈数据汇总功能按套计费,不重复计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控制单价 | 备注 |
1 | SaaS收银功能年费 | 点/年 | 945元 | 计入控制总价 |
2 | 商品识别功能(一次性费用) | 点 | 315元 | 计入控制总价 |
3 | 收银点数据汇总功能(一次性费用) | 套 | 50,000元 | 计入控制总价 |
4 | 商圈数据汇总功能(一次性费用) | 套 | 100,000元 | 计入控制总价 |
说明:软件为SaaS服务的按年收取服务费,其他功能是一次性费用。一个门店默认为一个收银点,按一个点收取SaaS年费和商品识别功能费;如一个门店设置多个收银点,则按多个点分别收费。
(二)硬件设备
本项目对智能收银秤(主力设备)、双屏收银机(备选设备)、单屏收银机(备选设备)、扫码枪、钱箱等硬件设备设置单品控制价。控制价已包含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不少于3年质保等全部费用。各设备的具体规格型号、功能要求及技术标准详见比选文件用户需求书。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控制单价 | 备注 |
1 | 智能收银秤 | 台 | 3,360元 | 计入控制总价 |
2 | 双屏收银机(备选设备) | 台 | 2,200元 | 不计入控制总价 |
3 | 单屏收银机(备选设备) | 台 | 1,500元 | 不计入控制总价 |
4 | 扫码枪 | 把 | 158元 | 计入控制总价 |
5 | 钱箱 | 个 | 189元 | 计入控制总价 |
6 | 标签打印机(备选设备) | 个 | 450元 | 不计入控制总价 |
说明:合同控制价按序号1-3中最高价设备预估合同总额。
(三)支付服务交易费率
为确保收单服务费报价合理,本项目对各类支付方式的服务费率设置控制价上限,费率在合同期内不得调整。各支付方式的具体技术要求及服务标准详见比选文件用户需求书。
序号 | 支付方式 | 控制费率 | 备注 |
1 | 微信支付、支付宝银、联云闪付(B扫C) | 0.25% | 不计入控制总价 |
2 | 借记卡刷卡 | 0.43%(单笔19元封顶) | 不计入控制总价 |
3 | 贷记卡刷卡 | 0.53% | 不计入控制总价 |
4 | Visa/MasterCard EDC(非酒店) | 1.70% | 不计入控制总价 |
5 | Visa/MasterCard EDC(酒店) | 2.80% | 不计入控制总价 |
6 | American Express EDC(非酒店) | 1.70% | 不计入控制总价 |
7 | American Express EDC(酒店) | 2.80% | 不计入控制总价 |
8 | JCB EDC | 2.80% | 不计入控制总价 |
说明:上述支付费率为单项限价(费率上限),由商户与持牌机构另行签订协议,相关费用不计入本合同总额。序号1-3为常用支付手段。
附件二:
响应申请人声明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及比选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地铁资源统一收银服务项目比选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比选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选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比选人将我司响应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比选资格,不向比选人或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不廉洁行为。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的其他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比选资格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在比选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有弄虚作假骗取中选或围标串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犯罪行为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编写工作。
五、若采取保函等形式作为本次项目的比选担保,本公司确保所提交的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真实、有效。
六、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前发生不诚信行为,导致被广州地铁集团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的,本公司将放弃候选人、合同签订人资格。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且自愿参照比选人的《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第六条内容,接受一定期限(6个月至2年,具体由比选人根据情况而定)不得参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项目投标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1 |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2 |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3 |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4 |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5 | 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6 | 广州华群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7 | 广州市财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8 | 广州市金洋广告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9 | 广州市沣华喷画广告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10 | 广州市海珠区大自然摄影冲印部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11 |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限制合作业务范围为: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
12 |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13 | 程涛(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粤1442019202004914) |
14 |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15 | 念冬(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沪1352019202002246) |
16 | 广东中弘策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17 | 朱光有(监理工程师注册编号:61003217) |
18 | 中煤中原(天津)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及下属所有公司 |
19 | 高金锁(监理工程师注册号:12003932) |
20 | 广东省珠航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
以本公告发布前最新版本为准。
附件四:
非联合体承诺函
致:广州地铁资源经营发展有限公司
我司根据广州地铁资源统一收银服务项目要求,作出如下承诺:
我司承诺以非联合体形式响应。
响应人名称(全称,加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