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鸾凤片区上源旅游宿集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补充通知01号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现对招标编号E3507230701100093002光泽县鸾凤片区上源旅游宿集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的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8项中“2、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已作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已中标的,不予授标。未提交现场考察确认书的,否决其投标。此产生的问题由该投标人负责。直到授标前,招标人保留核实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包括相关材料承诺供应证明资料)的真实性的权力。”修改为:“2、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已作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已中标的,不予授标。由此产生的问题由该投标人负责。直到授标前,招标人保留核实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包括相关材料承诺供应证明资料)的真实性的权力。”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8项中“8、由于范本固化问题,本表序号16、踏勘现场修改为“踏勘现场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光泽县鸾凤君安振兴乡村有限公司;投标人的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现场考察确认书(格式自拟)、交易平台生成的报名回执(一份报名回执仅代表一个投标人,报名回执系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本条删除。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项中“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4人。”修改为:“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5人。”
四、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光发改审[2025]269号”修改为:“光发改审[2025]317号”。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中开工日期修改为“2026年1月15日-2027年1月15日”。
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协议书五、签约酬金修改如下:
签约酬金人民币(大写):暂定贰佰叁拾玖万零玖拾柒元整(¥ 2390097元)(其中第一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1086000元)。
包括:
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下浮40%计取,监理服务费计费额暂按建筑安装工程费:20314.4495万元计取,即本项目施工阶段监下浮40%计取理服务费:2390097元。计算公式如下:
采用直线内插法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393.40+(20314.4495-20000)×(708.20-393.40)/(40000 -20000)=398.3494万元。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1-浮动幅度值)=398.3494万元×1.0×1.0×1.0×0.6 =2390097元
最终监理服务费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结算工程费为计算基数,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下浮40%(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调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并扣除相关监理罚款。
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七、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5.3支付酬金修改如下:
预付款:按第一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合同价的10% 。
监理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监理人员全部到位、主要设备进场后及提供委托人要求的相关材料后,委托人以银行转帐方式予以支付监理人。
预付款的扣回办法:预付款从约定的开工之日起从第一期进度款开始按当月确定的酬金的20%扣回,直到预付款扣完为止。但预付款全部金额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的80%前扣完。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解除合同时,预付款尚未扣清的,尚未扣清的预付款余额应作为监理人的到期应付款。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监理服务费用按施工实际进度分期支付,每季度支付一次,每次按当季度审核合格后工程量占合同总量的比例的80%支付(监理服务费进度款计算公式:施工工程每季度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程合同总量*监理服务费合同总额*80%),工程竣工后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监理服务费的85%(计算公式同上),在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并经财政评审中心或第三方机构审核后付至监理服务费结算价的97%;已履行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剩余3%待缺陷责任期已届满且结算审核结束后付清余款。
最终监理服务费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结算工程费为计算基数,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下浮40%(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调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并扣除相关监理罚款。
注:1、监理人收到委托人的每一笔款项前,应向委托人出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完整申请支付手续。
2、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期限为:通过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
3、若工程停建、缓建、规模减小或扩大,则监理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委托人不另外承担违约责任;无论施工工期缩短或延长,委托人均不另行支付其他补偿费用及奖励金。
八、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1.4.1(2)“不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修改为“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九、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 12 月 10 日 08 时 30 分00 秒”修改为“2025年 12 月 25 日 08 时 30 分00 秒”。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做相应调整。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等有抵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光泽县鸾凤君安振兴乡村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日期:2025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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