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锅炉能效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ZSB-2025-011)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9日发布来源: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项目概况 锅炉能效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鑫茂科技园综合楼一层1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SB-2025-011 项目名称:锅炉能效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0.0万元 最高限价:11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60天内交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规定,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投标,同时也接受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四)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货物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五)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货物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10点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2025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30日到2025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鑫茂科技园综合楼一层105室 方式:现场发售,仅接受现金和对公账户转账两种方式,购买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账户信息(以上三份文件均须加盖公章)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4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8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鑫茂科技园综合楼一层11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接受公对公电汇,汇入公司基本账户。公司账号信息:开 户 名:天津市特种设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账户:1229153158107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高新区支行注:请投标单位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项目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航天道32号 联系方式:022-233686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特种设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鑫茂科技园综合楼一层 联系方式:022-230067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静 电 话:022-23006791 天津市特种设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7月2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