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募条件
郑州郑润实业有限公司拟对中原科技城小微企业园项目进行委托招商、郑州郑庚实业有限公司拟对中原科技城科技创新园、中原科技城人才创业园项目进行委托招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募人为郑州郑润实业有限公司、郑州郑庚实业有限公司,招募代理机构为河南融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委托招商服务进行公开招募。
2.项目概况与招募内容
2.1项目名称:中原科技城小微企业园等三个项目委托招商服务
2.2项目概况:中原科技城小微企业园位于郑东新区龙湖外环北路与龙源西二街交叉口西南角,可租赁建筑面积5.4万㎡,单层建筑面积约1594~3189㎡,首层层高5.1m,标准层层高4m,产权人为郑州郑润实业有限公司;中原科技城人才创业园位于郑东新区龙湖中环北路与龙源西二街交叉口西北角,可租赁建筑面积17.2万㎡,单层建筑面积约2595~7414㎡,首层层高9m,标准层层高4.5m,产权人为郑州郑庚实业有限公司;中原科技城科技创新园位于郑东新区龙湖中环北路与龙源西二街交叉口西南角,可租赁建筑面积19.5万㎡,单层建筑面积约2653~8790㎡,首层层高6~6.5m,标准层层高4.2~4.5m,产权人为郑州郑庚实业有限公司。
2.3招募内容:中原科技城小微企业园等三个项目委托招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利用自身渠道资源开发意向客户,按照招募人确认的商务条件完成客户推介、商务谈判、协助招募人完成合同签订工作,签约租金应满足招募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租金评估结果要求。
2.4商务条件:佣金标准为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首期一个月租金(合同租赁期不含装修期不得少于一年);应募人独立提供招商信息、谈判成功、租赁合同签订完成且商户缴纳首期租金(不低于三个月)后,招募人支付佣金的70%,商户进场装修后支付剩余的30%。
2.5办公业态导向:办公业态须契合中原科技城招商要求:总部商贸、现代金融、数据及人工智能、软件信息、生命科学、先进制造、低空经济、现代文旅。
2.6招募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均有效,招募期限内符合资格要求,并响应商务条件的单位均可应募并递交资格审查资料。
3.应募单位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服务所必须的资金、人员和技术能力,不接受自然人推介(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2)。
3.2信誉要求:近三年内(2022年6月1日以来)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未存在被郑州市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3)。
3.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详见附件4)。
3.4其他要求:
3.4.1应募单位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应募单位名称(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如有)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被列入失信名单的应募单位或自然人将被取消资格。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招募公告发布之后,相关查询页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
3.4.2应募单位应对本招募内容、商务条件及客户报备和认定流程作出满足性的响应(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5)。
4.资格审查文件的递交
4.1 时间:自2025年6月11日起一年内,均可递交文件。
4.2 地点:郑州市郑开大道与杨桥路交叉口伟业国际A座11层。
4.3 方式: 确认参与本项目的应募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是本企业人员,提供应募单位与其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应募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同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附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3.应募单位资格要求”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
5.合格应募单位的确定
公开招募有效期限内,即自2025年6月11日起一年内,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并经招募人或招募代理机构审核符合“3.应募单位资格要求”的,均为合格应募单位。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募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其他事项
7.1招募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应募,一经发现,有权取消应募单位资格。
7.2应募单位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应募单位递交资料视为对项目情况、商务条件、客户报备和认定流程均已知悉并接受。
8.客户报备和认定流程
8.1 递交应募资料,且确定为合格应募单位的,即为推介人;
8.2推介人微信关注“好睦邻商管”公众号,后台报备以下推介信息:
(1)推介人名称(推介人应为合格应募单位,不接受自然人推介);(2)资格审查文件扫描件(同招募公告4.3内容);(3)联系人及电话(需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如为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4)被推介人名称(需为房屋租赁人):(5)租赁意向:拟租赁项目(不含房号)、面积、业态等。
8.3招募人与推介人签订委托招商合同;
8.4有效客户界定
(1)被推介人及其关联公司(存在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视为同一组客户,该组客户被不同的推介人推介,则客户归属于先在“好睦邻商管”公众号登记备案的推介人,其他推介人推介无效。
(2)被推介人如为自然人,其配偶、父母、子女视为同一组客户,该组客户被不同的推介人推介,则客户归属于先在“好睦邻商管”公众号登记备案的推介人,其他推介人推介无效。
(3)被推介人在租赁我司项目房屋时,签约主体(承租人)须为被推介人及其关联公司(被推介人为法人单位的情况)或其配偶、父母、子女(被推介人为自然人的情况)方为有效推介客户;
(4)推介人和被推介人不能为同一人或控股关系(推介人和被推介人之间持股比例达到50%以上视为存在控股关系)。
(5)被推介人可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单位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包括招募人及其子公司员工及配偶、父母、子女)。
8.5推介报备保护期限定
(1)推介人线上报备后,被推介人在60个日历天内到访项目并缴纳承租意向金的,为有效推介(该时间为报备保护期);
(2)过报备保护期后,推介人可进行再次报备,若推介人未及时进行重复报备,期间客户被其他推介人推介的,则客户归属于第二推介人。
8.6成交有效性界定及佣金结算
(1)有效推介客户在“好睦邻商管”公众号报备后180个日历天内与招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的,为推介成功,正常结算佣金;如在180个日历天内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的,为推介不成功,不予结算佣金。
(2)如被推介人(承租人)租赁过程中,被推介人(承租人)提前退租且招募人(出租人)实际收取租金不满一年的(含一年),推介人应在被推介人(承租人)退租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返还招募人全部佣金的30%,如逾期退还的,每逾期一日,应向招募人支付未退款项日万分之【1】的违约金,直至清讫。
9.联系方式
招募人:郑州郑润实业有限公司、郑州郑庚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原科技城创新孵化基地B栋
联系人:柴先生
电话:0371-56278717
邮箱:hmlzhglb@163.com
招商团队联系方式
电话:0371-56278717
招募代理机构:河南融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开大道与杨桥路交叉口伟业国际A座11层
联 系 人:郭女士、刘女士
电话:0371-60211966
传真:无
监督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278号基运投资大厦
电话:0371-86187006
2025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