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BBZBF-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第十五届中国(温州)国际园林博览会西安展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因本项目包含二层建筑物施工,故对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关于供应商资质部分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09-05,更正为:2025-09-08。
原公告中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4)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提供承诺书)。
(6)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及社会保险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省外企业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库可查询(提供网页截图)。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提供承诺书)。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
(1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在资格审查阶段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现更正为: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二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5)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提供承诺书)。
(7)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及社会保险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9)省外企业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库可查询(提供网页截图)。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提供承诺书)。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
(1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在资格审查阶段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发布。
2.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供应商初次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请先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http://sxggzyjy.xa.gov.cn/)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市市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并按要求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
4.办理CA认证: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接入陕西CA、深圳CA、西部CA、北京CA四家数字证书公司,各供应商在交易过程中登录系统、加密/解密投标文件、文件签章等均可使用上述四家CA 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及所需资料详见:http://www.sxggzyjy.cn/fwzn/004003/20220701/6972fe02-f996-4928-951e-545dab02e53c.html
5.供应商于文件发售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系统(http://sxggzy jy.xa.gov.cn/),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应登录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下载〗免费获取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请务必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及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及后续投标活动;
6.制作电子投标文件(*.SXSTF)需要使用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使用 CA 锁对电子 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软件下载及操作说明详见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 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及时提交加密后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系统将会拒收。
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 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网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西安市)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9.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解密或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10.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2)《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本项目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未明确的政策内容以最新发布的政府采购政策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
联系方式:029-867884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博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108号紫竹大厦1幢12102室
联系方式:19272982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9272982633
博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