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BTZCS-C-F-260290
二、项目名称:人工讲解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人工讲解服务采购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内蒙古西部人才(集团)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高新技术人才市场人才交流大厅(人和大厦副楼) | 综合评分法 | 否 | 1,220,000.00元 | 90.41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人工讲解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内蒙古西部人才(集团)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C99000000 其他服务 | 人工讲解服务采购项目 | 为包头博物馆提供人工讲解服务 | 讲解员工作时间需符合博物馆岗位排班需求,供应商要保障人员队伍稳定。若人员有变动或离职,须至少提前30天正式通知博物馆,并安排好新招聘人员的上岗培训和交接手续,确保讲解服务不受影响。 项目报价应包括讲解员的工资支出、社会保险、加班费、临时讲解费、服装费、培训费、差旅费、误餐补助、企业税费、企业管理费等一切费用。供应商要按照法律法规与讲解员签订劳动合同,落实有关福利待遇,以保障讲解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其能安心工作,讲解员的具体工作安排、工作范围全部由博物馆指定。 供应商应额外配备项目业务负责人,负责协调讲解员具体业务、岗位培训、监督管理等工作。业务负责人要与博物馆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博物馆的工作要求和反馈 意见,对讲解员队伍进行有效管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讲解员受聘后必须严格遵守博物馆的工作纪律和管理要求,接受博物馆下达的工作指导和工作要求。对于违反工作纪律或不能胜任讲解工作的讲解员,博物馆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更换。 在具体的服务过程中,博物馆有权依据实际业务情况对讲解员岗位进行部门和人员调整,供应商应积极配合,确保讲解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优化。 | 合同签订后1年,本项目属于一签多年项目,一签多年服务期限为三年。 | 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保质保量、规范的讲解、接待、社教、研学等服务 | 1,220,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采购人代表)、高*、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大写:柒仟元,小写:70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人工讲解服务采购项目): 0.7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请贵公司将招标代理费对公账户汇入以下账号:
开户名称: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鹿支行
账号:000551940300010
行号:31319200013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包头博物馆
地址: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25号
联系方式:0472-5317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联系方式:0472-27732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472-2773244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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