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002916
项目编号:NXYHX-2025CG-24
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2025-2026年度司法辅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71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71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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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2025-2026年度司法辅助服务项目 |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2025-2026年度司法辅助服务项目 | 其他服务 | 1 | 车辆驾驶服务、检察业务辅助服务、检察宣传全媒体新闻采编服务 | 710000.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71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文件、《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4〕387号)文件执行。(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报价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事宜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统查询办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7)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9)供应商具有有效《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8-15 18:00:00 至 2025-08-22 18:30: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8-27 10: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5-08-27 10:00:00(北京时间)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惠泽招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2.其他事宜: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630-6886(工作时间)。 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惠泽招 ”网站提出。潜在供应商如未在“惠泽招 ”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响应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磋商企业可进行远程开标也可到现场参加开标。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 ”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 变更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吴忠市利通区盛元东街74号
联系方式: 0953-20266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文卫路东侧无线电路北侧谦益花园二期 四号楼 301 号
联系方式: 18695337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马晓丽
电话: 0953-202662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徐文清
电话: 18695337779
采购文件: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2025-2026年度司法辅助服务项目.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