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08G-B05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第二部分磋商项目要求
一、商务要求(四)付款方式:变更为:
每月10日前,采购人依据供应商开具的正规发票,向供应商支付上个月餐饮服务承包费用,本费用含工作人员加班费、未休假补贴、防暑降温费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五、项目需求书 (二)岗位能力要求 1.主厨:变更为:
具有5年以上主厨岗位工作经验(提供工作证明),政治可靠,身体健康,仪表端庄整洁,无犯罪记录,年龄符合劳动法有关规定,具有一级及以上厨师职业资格证书,精通本菜系的烹调技术,旁通各主要菜系的烹调方法和技能。负责管理工作,要求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第五部分合同条款
第四条 承包费用及支付:变更为:
每月10日前,甲方依据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向乙方支付上个月餐饮服务承包费用。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系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的所有成本及利润,系乙方依据本合同而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已经涵盖了包含但不限于乙方可能的利润、人工成本、福利成本、管理成本、风险成本、发票税费、工资、奖金、加班费(含法定节日加班费)、福利、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休假、工伤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部事项和费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另行主张其他费用,甲方不再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乙方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第六条 违约责任
7.变更为:甲方有权对餐饮服务提供方食堂服务工作实施监督,每月对服务工作进行满意度调查(食堂满意度问卷调查表表格附后),问卷人数不少于全部用餐人数50%。如综合满意度低于80%,甲方从当月支付乙方的该项目组餐饮服务承包费用中扣除5%,综合满意度低于60%视为不合格,甲方从当月支付乙方的该项目组餐饮服务承包费用中扣除10%,乙方须向甲方提出整改报告,甲方将监督落实情况。一年中出现两次综合满意度低于60%的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 216 号
联系方式:唐晓斌 022-24739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
联系方式:李会芳022-27923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会芳
电 话:186980494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