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信息化建设三标(数据资源池及水利智慧使能平台)已由辽宁省水利厅以《辽宁省水利厅关于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2020-000052-76-01-011787)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辽水行审[2021]2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宁省辽河防洪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80%,省级资金20%,招标人为辽宁省辽河防洪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信息化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位于辽宁省境内,治理范围从东、西辽河汇合口(福德店)至下游入海口(二界沟),干流河长约538km。流经铁岭、沈阳、鞍山、盘锦4个市及其所辖的14个县(区)及1个国营农场。
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信息化建设包括全要素监测感知平台、多网融合和控制中心、辽河防洪信息化应用提升等内容。具体建设内容包括:(1)视频监测站建设;(2)无人机和无人船;(3)重点区域数据采集处理和加工;(4)多网融合通讯;(5)会商室、值班室环境建设;(6)辽河防洪数据中心建设;(7)数据统一接收平台;(8)数据资源梳理、组织、汇集、管理;(9)数据资源智能综合管理平台;(10)水利智能模型库开发;(11)业务智能支撑平台;(12)辽河防洪水利专题图开发;(13)网络安全体系建设;(14)辽河统一门户;(15)全景辽河平台;(16)水旱灾害防御决策支持;(17)水工程建设与安全运行管理;(18)防洪物资动态管理与调配;(19)公众服务系统;(20)信息资源共享服务;(21)技术手册编制。
信息化建设项目分为实体环境建设、水利云数据中心及项目总集成、数据资源池及水利智慧使能平台、智能应用、数字孪生数据底板建设、感知通讯、网络扩容租赁等七个标段,本标段为数据资源池及水利智慧使能平台。
2.2 招标范围:本标段为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信息化建设三标(数据资源池及水利智慧使能平台),包含数据统一接收平台、数据资源整合治理、数据资源智能综合管理平台、智慧使能平台、技术手册编制、数据库及相关软件采购、数据安全管理软硬件采购。
2.3标段划分: / 。
2.4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共182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12月1日;
需求分析、深化设计、数据整合治理等相关技术手册等前期工作完成时间:2026年1月31日;
统一接收平台、数据资源智能综合管理平台、智慧使能平台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数据库、数据安全管理软硬件采购及安装测试;省小型水库报汛系统、省水库运管矩阵平台、省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省全要素手机报汛系统、洪水预报系统、实用洪水预报系统、流域河库洪水联合预报调度系统、河库水文平台、省防汛调度管理系统、省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决策支持平台、新山洪灾害预警平台等系统平台的数据治理完成;深化设计阶段收集的水旱灾害防御业务相关电子文档、纸质文档数据治理并具备提供服务条件等完成时间:2026年5月31日;
水利建设投资统计报表系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省大中型数字灌区系统、水利监督工作平台、省河长制工作管理平台、省地下水自动测报系统、省级水资源监控管理平台、省水库移民管理信息系统、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巡护车辆监控系统、山洪灾害防治培训平台等系统平台数据治理;深化设计阶段收集的水旱灾害防御业务以外的业务电子文档、纸质文档数据治理并具备提供服务条件;水利管理综合服务模块开发、技术手册编制、第三方测试等的完成时间:2026年12月31日;
合同完工验收时间:2027年5月31日;
试运行开始时间:2027年6月1日;
项目验收时间:2027年11月30日前;
最终验收时间:2030年11月30日前。
2.5 项目地点:发包人指定地点。
2.6 投标保证金:4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法人授权的分公司,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2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具有10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智慧水利或水利信息化软件开发项目负责人任职经验;具有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必须受聘于该投标单位(须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任职经历证明为合同协议书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人员。
(2)项目组核心成员: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项目组核心成员不少于15人,具有5年及以上智慧水利或水利信息化软件开发经验,必须受聘于该投标单位(须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中1人为技术负责人,需要具有10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智慧水利或水利信息化软件开发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任职经验,任职经历证明为合同协议书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如联合体投标,技术负责人应为牵头人人员。
3.3业绩要求:/。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能够承担本项目的财务能力,且财务状况良好。
3.5信誉要求: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的,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index.html%EF%BC%89%E4%B8%AD%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5%90%8D%E5%8D%95%E7%9A%84%EF%BC%8C%E6%88%96%E5%9C%A8%E2%80%9C%E4%B8%AD%E5%9B%BD%E6%89%A7%E8%A1%8C%E4%BF%A1%E6%81%AF%E5%85%AC%E5%BC%80%E7%BD%91%E2%80%9D%E7%BD%91%E7%AB%99%EF%BC%88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EF%BC%89%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7%9A%84%EF%BC%8C%E6%88%96%E5%9C%A8%E8%BF%91%E4%B8%89%E5%B9%B4%E5%86%85%E6%8A%95%E6%A0%87%E4%BA%BA%E6%88%96%E5%85%B6%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3%80%81%E6%8B%9F%E5%A7%94%E4%BB%BB%E7%9A%84%E9%A1%B9%E7%9B%AE%E8%B4%9F%E8%B4%A3%E4%BA%BA%E6%9C%89%E8%A1%8C%E8%B4%BF%E7%8A%AF%E7%BD%AA%E8%A1%8C%E4%B8%BA%E7%9A%84%EF%BC%88%E4%B8%AD%E5%9B%BD%E8%A3%81%E5%88%A4%E6%96%87%E4%B9%A6%E7%BD%91https://wenshu.court.gov.cn/%EF%BC%89%EF%BC%8C%E4%BB%A5%E4%B8%8A%E6%83%85%E5%86%B5%E6%9C%9F%E9%99%90%E6%9C%AA%E6%BB%A1%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F%BC%88%E6%88%96%E8%81%94%E5%90%88%E4%BD%93%E6%88%90%E5%91%98%EF%BC%89%E4%B8%8D%E5%BE%97%E5%8F%82%E5%8A%A0%E6%9C%AC%E9%A1%B9%E7%9B%AE%E6%8A%95%E6%A0%87%E3%80%82%3Cp%3E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能超过两家;
(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权利、责任、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7其他: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水利工程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的,请登陆“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共资源一网交易登陆入口—水利工程交易系统—交易主体注册”,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方法详见《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入库操作手册》( 操作手册下载网站:http://***/fwdt/xzzx1/gczb/slgc_163568/scxz_163570/202301/P020230926413515536367.doc)%E2%80%9D%EF%BC%8C%E5%8F%8A%E6%97%B6%E5%8A%9E%E7%90%86%E5%85%A5%E5%BA%93%E6%89%8B%E7%BB%AD%E3%80%82%E5%85%B7%E4%BD%93%E8%A7%84%E5%AE%9A%E8%AF%A6%E8%A7%81%E3%80%8A%E5%85%B3%E4%BA%8E%E5%BC%80%E5%B1%95%E5%85%A8%E7%9C%81%E6%B0%B4%E5%88%A9%E5%BB%BA%E8%AE%BE%E5%B8%82%E5%9C%BA%E4%B8%BB%E4%BD%93%E6%95%B0%E6%8D%AE%E5%BA%93%E4%BF%A1%E6%81%AF%E5%BD%95%E5%85%A5%E5%B7%A5%E4%BD%9C%E7%9A%84%E9%80%9A%E7%9F%A5%E3%80%8B%E3%80%82%3Cp%3E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5.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 2025年 10 月 20日17 时00分至 2025 年 10 月 27 日 17 时00分止,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EF%BC%89%E4%B8%8B%E8%BD%BD%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1%E6%8B%9B%E6%A0%87%E5%9B%BE%E7%BA%B8%E7%AD%89%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3%80%82%3Cp%3E
5.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EF%BC%89%E5%8F%91%E5%B8%83%EF%BC%8C%E6%8A%95%E6%A0%87%E4%BA%BA%E8%87%AA%E8%A1%8C%E4%B8%8B%E8%BD%BD%E3%80%82%3Cp%3E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1 月13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EF%BC%89%E5%9C%A8%E7%BA%BF%E9%80%92%E4%BA%A4%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6.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3日09时00分。
6.4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6.5开标说明: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网址:https://***/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EF%BC%89%E8%BF%9B%E8%A1%8C%E8%BF%9C%E7%A8%8B%E5%9C%A8%E7%BA%BF%E8%A7%A3%E5%AF%86%E3%80%82%3Cp%3E
6.6其他:本项目为网络电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6%8C%87%E5%AE%9A%E6%A0%8F%E7%9B%AE%E4%B8%8A%E4%BC%A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7%BA%B8%E8%B4%A8%E7%89%88%E9%80%92%E4%BA%A4%E8%87%B3%E8%BE%BD%E5%AE%81%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F%BC%88%E6%B2%88%E9%98%B3%E5%B8%82%E7%9A%87%E5%A7%91%E5%8C%BA 崇山中路 109 号)五楼大厅。采用远程解密、远程直播开标。开标网址: https://***/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E3%80%82%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9%9C%80%E8%A6%81%E7%94%A8%E5%AE%9E%E4%BD%93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6%88%96%E7%A7%BB%E5%8A%A8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7%94%9F%E6%88%90%E4%B8%8A%E4%BC%A0%E3%80%82%E8%A7%A3%E5%AF%86%E6%97%B6%E9%99%90%E4%B8%BA%E9%80%92%E4%BA%A4%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6%88%AA%E6%AD%A2 时间起30分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所投开标 项目,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无法进行网络电子开标的, 采用现场纸质开标。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要求递交的电子和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分两阶段进行。
7.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辽宁省水利厅,办公电话:024-62181468。
10.联系方式
(1)招标人:辽宁省辽河防洪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富民南街60号
联系人:卢女士
电话:024-67987810
传真: /
电子邮件:lhgcgshtb@163.com
(2)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联系人:单志朋
电话:024-62181531
传真:024-62181340
电子邮件:lszxzbdl@163.com
(3)异议处理联系人:单志朋
联系方式: 024-62181531
(4)交易平台技术问题联系人:交易采购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24-234479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