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
经研究,对 贵州省清水江(台江县施洞镇段二期)治理工程(三标段)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6款内容:“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第二章第 1.4.1 款规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职称证、注册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个人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个人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退休人员应当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劳务合同和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的扫描件。 现修改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第二章第 1.4.1 款规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注册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退休人员应当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劳务合同和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的扫描件。 特此通知。 |
台江县苗疆水务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千义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2025年07月1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