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毛乌素沙地蒙陕甘宁联防联治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大武口区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嘴山市毛乌素沙地蒙陕甘宁联防联治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大武口区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石嘴山市毛乌素沙地蒙陕甘宁联防联治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作业设计的批复》(宁林函[2026]3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三北”工程补助资金1596万元,自治区及地方财政配套399万元,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A6402000141100460
2.2建设地点:大武口区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退化林修复、中幼林抚育、退化湿地修复。
2.4工期和养护期:234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从事本项目的专业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有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0日00时00分00秒起至2026年10月16日23时59分59秒,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02日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监督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952-2013082。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晨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永康南路322号 |
邮编:753000 | 邮编:750000 |
联系人:吴学岩 | 联系人:杜晨、张鑫、洪昊 |
电话:15595062472 | 电话:15595046282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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