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BGZ[2025]311-ZC235、灵宝公开采购-2025-67
2、项目名称:灵宝市城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专网”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710.00万元
最高限价:710.00万元
5、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4日
6、评审日期:2025年12月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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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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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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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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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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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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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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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GZ[2025]311-ZC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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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灵宝市城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专网”建设项目,共建设633台视频监控,15台球机,15台双向智能摄像机,24台人脸卡口抓拍单元、7台服务器等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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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灵涵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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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尹庄镇文化活动中心内博物馆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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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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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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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总得分:97.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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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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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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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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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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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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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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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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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城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专网”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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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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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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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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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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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杨娟芳(组长)、吴振斌、王铎、范风娟、伍金龙(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代理服务费为80992.00元。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灵宝市灵涵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鹏甲
联系电话:15516308731
机构代码证:91411282MAEDFU9L72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采 购 人:灵宝市公安局
联 系 人:李女士 0398-8863301
地址:灵宝市金城大道11号
监督机构:灵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8-8852670
代理机构:中弘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女士 13298285913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姚砦路133号9幢25层2502室
2025年12月5日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