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538富镇至阜城公路阜城县城段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S538富镇至阜城公路阜城县城段改建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省道S538富镇至阜城公路阜城县城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24]1056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省道S538富镇至阜城公路阜城县城段改建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5]2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发展中心、阜城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及概况:
(1)工程地点:衡水市阜城县。
(2)项目概况:本项目起自阜城县刘林桥村南省道S538上,起点桩号为K0+000,向东改线新建,至后寨村后转向南建设,经八里屯村后与省道S337相接,利用既有S337向南加宽改建2.396公里至东马厂村北,继续向南新建,经石衡沧港城际铁路、邯黄铁路、于小庄村,终于许铺新村西,与国道G339相接,终点桩号为K15+966。路线全长15.966公里,其中新建段13.570公里,改建段2.396公里。
2.1.2技术标准:项目技术标准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一般路段为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5.5米;与省道S337共线段2.396公里为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3.0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2.1.3监理服务期限:自开始监理通知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或监理人首批人员实际进场日期起算(以时间在后者为准)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1.4监理工程质量目标: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2招标范围:2.2.1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监理标段。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主要工作包括:全线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路线交叉、交安工程、绿化工程等全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告附件1中所述资质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1.2其他要求: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F%BC%8C%E4%B8%8D%E5%BE%97%E5%8F%82%E5%8A%A0%E6%8A%95%E6%A0%87%E3%80%82%3Cp%3E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22 00:00至2025-10-27 00:00,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1-13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采用“双盲”及“分散”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7.2投标人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领购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后,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河北中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文兴路99号悦活商业中心2号楼联系人:郑金凤联系方式:18703186975招标人: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发展中心阜城县交通运输局地址:衡水市胜利东路319号衡水市阜城县光明东路455号联系人:邢彦超联系方式:1393182221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衡水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衡水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8-2103091、0318-2120538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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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衡水市胜利东路319号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文兴路99号悦活商业中心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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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53000
| 邮编: | 0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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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邢彦超
| 联系人: | 郑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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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3931822219
| 电话: | 18703186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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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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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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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0409025009300124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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