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2026年等保密评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 17 日14 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SWJYCG20251209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2026年等保密评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评审采购
预算金额:59.95万元
最高限价:59.95万元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包一、包二两个标包,每个标包具体采购内容如下表所示。
| 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 (同最高限价) | 实施范围 |
| 包一 | 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 HNSWJYCG20251209-1 | 采购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对采购人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系统、互联网门户网站系统、决策支持系统、综合税收业务系统等4个三级系统,税务数字证书系统、河南税务短信平台、电子公文系统、双向安全交换系统、河南税务不动产交易登记一窗受理系统、税库银系统等6个二级系统完成测评、备案、变更和评估,以及对服务期内的新增系统(5个以内)进行定级、备案、测评,出具测评报告;根据采购人的重要数据目录,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系统、互联网门户网站系统、决策支持系统、综合税收业务系统4个等保三级系统中的数据内容开展一次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并出具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 32.45万元 |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系统、互联网门户网站系统、决策支持系统、综合税收业务系统等4个三级系统;税务数字证书系统、河南税务短信平台、电子公文系统、双向安全交换系统、河南税务不动产交易登记一窗受理系统、税库银系统等6个二级系统。 |
| 包二 | 密码应用 安全性评估服务 | HNSWJYCG20251209-2 | 采购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对采购人指定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系统、互联网门户网站系统、决策支持系统、综合税收业务系统4个三级系统以及服务期内新增的等保三级系统(2个以内)进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并出具测评报告。 | 27.5万元 | 采购人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系统、互联网门户网站系统、决策支持系统、综合税收业务系统四个三级系统以及服务期内新增的三级系统(2个以内)。 |
2.实施时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3.实施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包一:供应商须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证书;
(2)包二:供应商须取得国家密码管理局2025年颁发的《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评审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0 日至2025年12月12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
方式:现场获取,售后不退。
售价:300元/份/包。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14 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 17日14 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网》发布。
3.代理费用收取标准及方式: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参考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2)成交供应商按评审文件要求采用公对公转账的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熊儿河路85号
联系方式:潘女士0371-81906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
联系方式:韩艳霞 肖鹏 全乐0371-69131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艳霞 肖鹏 全乐
电 话:0371-6913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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