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接入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经开区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接入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月26 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799-00001
项目名称:经开区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接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2400.00元
最高限价:¥322400.00元
采购需求:经开区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接入服务项目,具体第三章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功能(如有)详见采购文件。监狱、残疾人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或“信用辽宁”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index.html%EF%BC%89%E6%9F%A5%E8%AF%A2%EF%BC%8C%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3%80%81%E9%87%8D%E5%A4%A7%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6%A1%88%E4%BB%B6%E5%BD%93%E4%BA%8B%E4%BA%BA%E5%90%8D%E5%8D%95%E3%80%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8%A1%8C%E4%B8%BA%E8%AE%B0%E5%BD%95%E5%90%8D%E5%8D%95%E7%9A%84%E4%B8%8D%E5%BE%97%E5%8F%82%E5%8A%A0%E6%9C%AC%E9%87%87%E8%B4%AD%E9%A1%B9%E7%9B%AE%E3%80%82%3C/p%3E%3Cp%3E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月13日17时00分至2026年1月21日00时01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月26 日14点00分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月26 日14点00分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发布媒体为“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同步发布,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担。
1、领取文件说明:响应文件同时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电子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电子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电子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管委办公室(督察考评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开发区
联系人: 张女士
联系方式:0416-3588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福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七段1-43号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104167433
邮箱地址:371347082@qq.com
账户名称:辽宁福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锦州市府西路支行
账 号:07088039090001212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5104167433
辽宁福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3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