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钻井工程录井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ZB-25-430W)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钻井工程(录井工程) 由重庆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2026年投资实施计划为依据,项目业主 为重庆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页岩气公司”),建设 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2026年度重庆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批复的钻 井工程项目(具体工作量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井位为准),包括评价井与开发 井组。预计垂深4000m-4600m,预计斜深6300m-7300m,钻探目的层是龙马溪组-五峰组,水平段长1800m-2500m。
2.2本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为:2100万元(含增值税)
2.3建设地点:重庆市。
2.4招标范围:2026年度重庆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批复的钻井工程(录 井工程)项目,具体工作量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井位为准,招标人不承诺工作 井数量。各单井录井项目具体包含但不限于:(1)综合录井:岩屑录井、岩心 录井、钻时录井、气测录井、钻井液录井、工程录井;(2)试油录井(常规) ;(3)远程数据、综合录井实时曲线及图像实时传输;(4)岩屑岩心入库及 气水样取送;(5)勘探与生产数据录入;(6)完井资料处理解释后提交整理 成册的录井原始资料、完井报告编写及相关图件绘制、试油地质总结报告并完 成归档等。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不划分标段。
2.6合同有效期:2026年度重庆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批复并委托施工的 所有钻井工程(录井工程)项目实施完成止。
2.7单井项目计划工期:自招标人发出委托书之日起至该井试油结束30日内提交 全套录井资料,并经过招标人验收评审通过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必须 经其所属独立法人授权同意,且同一独立法人仅允许授权下属一家分支机构参 与本次投标。
(2)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支及以上的录井施工队伍,并能同时拟派出两支录井 施工队伍进行作业。
(3)投标人须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属地行政 主管部门已取消对行业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可提供属地行政主管部门取消 行政许可的相应证明材料)。
(4)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至少具有5口井的综合录井施工业绩。
(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与石油天然气相关的专业),且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至少具有5口井综合录井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并 承诺在中标后施工前取得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与HSE 培训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派的录井队长(2名),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与地质相关的 专业),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 有5年及以上录井工作经历,并具有1年及以上综合录井队长工作经历,且承诺 在中标后施工前取得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与HSE培训 合格证书。
(7)投标人拟派的录井副队长(仪器师)(2名),录井副队长(仪器师)须 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与地质或计算机或自动化或机械等相关的专业),具有 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并具有3年及以 上录井工作经历,具有1年及以上综合录井副队长(仪器师)工作经历,且承诺 在中标后施工前取得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与HSE培训 合格证书。
(8)其他作业施工人员:投标人对同时须进行作业的两支录井施工队伍,每支 队伍除录井队长和录井副队长(仪器师)各1名外,还须分别配备录井工各4名 ,且各队伍所有人员均不得重复。每名录井工须具有1年及以上综合录井工作经 历,并承诺在中标后施工前取得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 证与HSE培训合格证书。
(9)项目技术支撑人员: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派遣项目技术支撑人员至少1 名到招标人办公场所进行联合办公,技术支撑人员具有5年及以上综合录井工作 经历,且承诺在中标后施工前取得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硫化氢防护培训合 格证与HSE培训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2日,上午09:00时 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9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彭 工
手 机:15501057535
邮 箱:zbgs55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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