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参选人:
现将选聘告知函做如下调整:
一、“(一)技术、服务要求”中增加了“技术参数要求:
1.一体化设备设计废水进水浓度:
(1)PH:6-9;
(2)COD≤1100;
(3)BOD≤590;
(4)SS≤125;
(5)氨氮≤68;
(6)TP≤10;
(7)粪大肠菌群≤100000个/L。
2.排放标准:
(1)排口 pH、COD、BODS、SS、氨氮、动植物油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2)总氮、总磷、乙腈、总有机碳、急性毒性参照执行《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
3.AO池尺寸要求: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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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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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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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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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应急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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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X9.0X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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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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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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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浓缩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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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X1.0X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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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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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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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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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X1.0X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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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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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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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沉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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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2.0X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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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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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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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氧化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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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X3.0X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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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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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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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氧、缺氧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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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X4.6X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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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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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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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节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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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污水站系统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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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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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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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栅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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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系统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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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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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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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务要求”中“履行期限”由“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变更为“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
三、“九、其他”中“履约保证金”由“本次采购不涉及”,变更为“本次采购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0%。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四、其余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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