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黄鹿镇宝塘村1组养殖水面经营权流转项目交易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地址:中江县黄鹿镇宝塘村1组
3.堰塘概况:2.5亩
4.流转方式:出租
5.流转价格:500元/年
6.流转期限:10年
7.使用要求:
(1)须符合黄鹿镇产业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规定,且只得在出租标的所占面积范围内进行使用,不得超越范围或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不得擅自改变堰塘主体结构和用途,确保不影响堰塘的整体安全、使用功能及周边环境。
(2)可用于渔业养殖等,不得用于国家禁止准入行业企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规定为标准)、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企业(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本)》规定为标准)建设及其他非法用途。
(3)流入方需负责堰塘的日常维护与安全,确保堰塘处于良好状态,使用期间安全责任由流入方负责 。
(4)该标的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可转租。
(5)合同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流入方投入设施设备及生物资产除可拆除、搬离或打捞的以外,均无偿归流出方所有。流入方清场时对流出方原有标的造成损坏的,流出方可以要求流入方予以修复,并赔偿相应损失。
8.标的交付方式:合同签订后3日内,现状交付。
二、意向流入方资格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交易;
2.经公司交易信用评价存在不良行为且尚在处理期内的交易主体不得参与项目报名;
3.其它与项目相关的资格条件;
三、信息发布
1.发布渠道:https://***/%3C/p%3E%3Cp%3E
2.公告期限:以系统载明的公告期限为准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项目公告期内均可报名
2.报名地点:中江县政务中心二号楼三楼5号窗口
3.报名资料:
(1)《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申请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员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②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5.报名程序
交易主体携带报名资料至交易公告中指定的报名地点,由工作人员辅助完成报名。
6.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1)缴纳时间:公告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扫码支付(报名最后一日不接受扫码)
(3)保证金退还:①未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且通过成交审核后的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路、无息退还;②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合同》备案后的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路、无息退还。
五、交易方式
1.挂牌期满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则按挂牌条件成交;
2.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加价幅度为50元/年/次,网络报价分为两个阶段,自由报价期和限时竞价期,自由报价期以系统披露时间为准,自由报价期倒计时60秒内有人出价,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期:若无人出价,竞价结束,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流入方。
限时竞价期倒计时60秒内有人出价,系统自动进入下一个竞价周期,以此循环单个竞价期限不超过120秒,在一个限时竞价期内若无人再次加价,竞价结束,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流入方。
3.组织交易时间:以系统披露时间为准;
六、交易服务费
1.以挂牌条件成交,按成交总金额的0.5%向流入方收取;
2.以竞价方式成交,成交总金额在100万以下的,按成交总金额的3%向流入方收取,成交总金额在100万以上的,按《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3.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缴纳交易服务费。
七、合同签订及价款支付
1.交易双方自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0日内签订《交易合同》,逾期未签订《交易合同》的,项目重新挂网。
2.本项目价款支付方式为: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时间以《交易合同》约定为准。
八、其它披露事项
1.如涉及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完善,标的物所有权人将与流入方重新签订相关协议或做补充约定,以保障流入方权利。
2.流出方负责对其设定的意向流入方资格及受让条件进行解释和说明,并接受意向流入方咨询。
3.在流入方无违约的前提下,期满后再次流转时,同等条件下原流入方享有优先再次受让的权利。
九、流出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委 托 方:中江县黄鹿镇宝塘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 系 人:谭桂琼
联系方式:13548268601
联系地址:中江县黄鹿镇宝塘村2组
十、组织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 织 方: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中江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袁敬
联系方式:15892880333
联系地址:中江县政务中心二号楼三楼5号窗口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