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宁夏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省清镇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项目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置控制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宁夏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省清镇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项目,招标人为 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宁夏工程公司清镇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置) 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置控制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清镇市生活垃级分类处理设施(厨余垃级无害化处置)项目,位于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站街镇林歹村,分为一体化车间:建筑面积为14939.95平方米,建筑高度16.65米:污水处理车间:建筑面积为645.61平方米,建筑高度8.25米,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体系,使用性质为工业建筑,厂区道路约50米,1.3米宽排水沟长约620米及厂区道路、雨污管网和绿化环境组成。本次招标设备为发酵系统控制设备、臭氧系统控制设备、渗滤液系统控制设备、预处理系统控制设备、智能高温发酵成套设备,详细参数见供货明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取得相关产品生产、销售资质。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 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3%80%81%E7%BB%8F%E8%90%A5%E5%BC%82%E5%B8%B8%E4%BC%81%E4%B8%9A%E5%90%8D%E5%8D%95%EF%BC%9B%3Cp%3E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5%90%8D%E5%8D%95%E3%80%82%3Cp%3E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 10 时至 2025 年 12 月 13 日 1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免费下载
?出售,每套售价500元(采购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供应商应于2025年12月13日10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清镇项目设备采购标书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于2025年12月13日10时前发至邮箱2415949359@qq.com,并致电采购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供应商名称)+(招标名称)标书费用”)方能下载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如有)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银川南桥支行
账 号:64001170900050005738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8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交招采网” 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200000元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交建保等电子保函;
其他形式: / 。
10.合同主要条款
9.1 付款条件: 甲方对调试结果进行检验,并确定设备能够正常运转。经业主及甲方验收后办理结算,买方收到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90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不超过当期结算货款总额的97%,剩余3%为质保金。具体可根据甲方资金情况调整,甲方以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各类保理及反向保理产品支付时,乙方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且甲方不承担相关贴息费用 。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其他形式: / 。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
举报电话: 0951-8628776
举报邮箱: /
12.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2.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2.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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