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项目名称:思茅中心城区货车禁行系统租用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思茅中心城区货车禁行系统租用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389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建设是按照国家、交管局、云南省的相关要求,为了解决思茅区限行规则管理、货车通行证管理和闯限行违法管理子业务之间难以协同、闯限行违法认定过程复杂、违法处置消耗大量警力等问题,导致货运车辆限行管控存在监管漏洞,管理成效不及预期。需要统一建设一套完整解决方案,提供货运车辆过车及违法抓拍、货车限行规则管理、货车通行证管理和违法处置等能力,提升交警对货运车辆限行的管控效率。为保证项目延续性,本着经济实用性、基础网络利旧沿用、避免重复投资建设的原则,本次项目计划基于前期项目已建基础进行扩容升级,最大程度降低建设成本的同时最大程度扩大建设范围。鉴于前期项目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进行承建,且目前机房相关设备均托管电信公司进行运管,本次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进行总集成,从而有利于项目快速推进部署上线使用。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第7条: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74号
三、公示期限
2025-07-18至2025-07-24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普洱市思茅区财政局备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系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10号
联系电话:0879-2204196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普洱市思茅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0879-2120725
联系电话:普洱市思茅区茶城大道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无
联系地址:无
联系电话: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