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再生水利用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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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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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保与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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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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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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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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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经开发改发〔2025〕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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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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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前锋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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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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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日处理能力2万方再生水厂一座,包括建造UF超滤膜车间、RO 反渗透车间、RO浓水调节池、蒸发结晶车间、辅助用房、挡土墙等;再生水厂输、配水管(DN100~DN600)60 千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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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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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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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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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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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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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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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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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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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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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2.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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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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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00:00至2025-10-27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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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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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00:00至2025-10-27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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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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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代理机构需具备的条件: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四川省招标代理入业人员印章;2、专职技术人员4人以上:具有四川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拟派人员中至少2人具备招投标代理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查询账号和密码,如未提供或无法查询,视为无效证件,若弄虚作假将记入不良行为,在比选平台中公示),3、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应是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4、各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上资料发送至邮箱:2198409561@qq.com;招标人将对收到的资料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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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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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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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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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826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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