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宿松县趾凤乡趾凤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一期)项目EPC+O;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宿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宿松县趾凤乡趾凤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松发改许可〔2025〕158号);
1.4招标人:宿松县趾凤乡人民政府;
1.5项目业主:宿松县趾凤乡人民政府;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宿松县趾凤乡趾凤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一期)项目EPC+O;
2.2招标项目编号:H7GC25A02G047;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H7GC25A02G047;
2.5建设地点:安徽省宿松县趾凤乡;
2.6建设规模:新建路面白改黑面积约5.2万平方米、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积约4408平方米;新建1座箱涵、新建1座预制空心板桥;新建1座蓄水池、敷设供水管及配套附属工程;开展老街新街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长冲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三泽冲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松术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嬉水营地项目等,具体详见初步设计文本。
2.7合同估算价:约1102.61万元;
2.8计划工期:建设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必须取得审图合格证或通过业主组织的审查;施工工期150日历天】,运营期5年(运营期自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算);
2.9招标范围:(1)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地质勘察、测绘、专题方案、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含编制费用)、施工图审查、设计技术服务(成果文件的评审、论证、报批报建)、施工阶段设计咨询等全部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计交底、设计变更、现场的指导及监督、后续工程招标配合、必要的技术规范书的编制、及时参加工程验收、驻场服务等,协助完成其它与工程设计相关的工作任务等);设计成果需满足现行的标准规范和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及招标人的要求。
(2)工程施工:包括工程建设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及保管,设备的安装、试验、相关安全鉴定检测、系统调试,工程总承包施工、施工管理与协调、资料整理与移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等全部项目内容。并对项目合同期限内进行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合同、信息、档案等管理和控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等。
(3)项目运营:由中标方(运营方)负责运营。具体运营内容按运营合同规定执行。
2.10项目类别:EPC+O;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下列①或②③④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环境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运营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业绩要求:/。
3.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符合下列①、②要求:
①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②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符合下列①、②要求:
①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②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注:存在已任或拟任(含公示期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应保证中标后能够到本项目任职,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核查联系方式,未提供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5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6财务要求:/。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3个(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运营单位不超过1家)。鼓励与本县施工企业组建联合体。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招标文件,且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3.8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项目)。
3.9其他要求:投标人未被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25年10月3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aqggzy.anqing.gov.cn)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s://***/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EF%BC%89%E5%8A%9E%E7%90%86%E5%85%A5%E5%BA%93%E6%89%8B%E7%BB%AD%EF%BC%8C%E5%8A%9E%E7%90%86%E5%85%A5%E5%BA%93%E4%B8%8D%E6%94%B6%E5%8F%96%E4%BB%BB%E4%BD%95%E8%B4%B9%E7%94%A8%E3%80%82%3C/p%3E%3Cp%3E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以下电话:
①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工作日)。
②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客服400-615-8899(工作日)。
③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0512-58188516(8:00-21:00)。
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1日09时00分
7.2开标地点: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8.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8.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8.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8.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0.1 和 10.2。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http://***/%EF%BC%89%E3%80%81%E5%AE%89%E5%BE%BD%E7%9C%81%E6%8B%9B%E6%A0%87%E6%8A%95%E6%A0%87%E4%BF%A1%E6%81%AF%E7%BD%91%EF%BC%88https://www.ahtba.org.cn/%EF%BC%89%E3%80%81%E5%AE%89%E5%BA%86%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6%9C%8D%E5%8A%A1%E7%BD%91%EF%BC%88http://aqggzy.anqing.gov.cn/%EF%BC%89%E7%AD%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宿松县趾凤乡人民政府
地 址:宿松县趾凤乡
邮 编:246500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182 9779 3900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宸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松县东北新城北侧翰林路凤凰小区 3 幢商铺 13、14 号
邮 编:246500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38 6663 3512
10.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6-5991180
10.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6-5991180
10.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太白路县政务中心综合楼 2 号楼
电 话:0556-7825919
11.其他事项说明
11.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所在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否则该业绩及其对应的奖项不予认可。
11.2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各投标人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http://***/008/008005/008005003/20210628/0b666ae1-b391-4146-859b-8eff6f25bc97.html%EF%BC%8C%E5%8A%A1%E5%BF%85%E6%8E%8C%E6%8F%A1%E8%BF%9C%E7%A8%8B%E8%A7%A3%E5%AF%86%E6%96%B9%E6%B3%95%E5%92%8C%E5%9C%A8%E7%BA%BF%E5%9B%9E%E5%A4%8D%E8%AF%A2%E6%A0%87%E6%96%B9%E6%B3%95%E3%80%82%3C/p%3E%3Cp%3E
11.3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数字证书相关办理事宜,请拨打电话0556-5991201。
12.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行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松支行
账户名称: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692901021000019658023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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