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财政部联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了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支持民营企业债券风险分担机制、优化设备更新贷款贴息以及优化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等五项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的“一揽子政策”,着力降低居民和经营主体融资成本,加力提振消费、扩大有效投资、激发市场活力。
既然“一揽子政策”具有如此重要的作用,作为实施该政策的主力军,银行金融机构应当如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唱好这场“大戏”,并在政策落地过程中展现更大的担当和作为?立足当前我国银行金融机构的经营现状,可从以下四个方面着力推进实施:
首先,应精准落实财政金融协同政策,切实降低实体企业和居民融资成本,提升实体企业和居民的融资获得感。银行金融机构需积极响应并严格执行国务院部署的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在促进居民消费方面,应优化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通过提高单笔消费贴息上限、扩大信用卡分期业务覆盖范围等措施,实质性降低消费信贷成本,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激发居民消费意愿。在支持民间投资方面,需配合落实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以及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主动降低企业融资门槛,确保财政投入的“真金白银”转化为企业可感可得的红利,着力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顽疾。比如,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贷款及时给予贴息,减少企业利息支出,促进企业加大投入,恢复生机与活力。
其次,应及时优化信贷结构与服务流程,引导金融资源向重点领域集聚,确保政策实现精准滴灌。银行金融机构应主动调整信贷投向,重点支持政策明确提出的激发民间投资和促进居民消费两大关键领域。在支持民间投资方面,应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的投放力度,弥补此前融资短板,并积极对接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有力融资支持。在促进消费方面,应将更多信贷资源投向数字、绿色、零售等新兴重点领域,支持数字化转型实体门店、环保节能服务商等经营主体的合理融资需求。同时,应持续优化贷款申请、审批及贴息发放流程,减少企业和个人办理环节,采取更多便利化举措,提升政策可及性和获得感,确保政策高效落地,更好增强企业和群众的实际获得感。
再次,应着力加强财政部门与银行、担保机构以及实体企业之间的协同联动,推动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效能最大化释放。银行金融机构需与财政部门、担保机构和企业主体形成紧密协作关系,努力构建“1+1>2”的协同效应。应主动参与政策设计与落地实施的关键环节,例如在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中,积极配合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为中小微民营企业提供更加有效的风险分担和融资支持。
在消费贷款贴息政策实施过程中,应与财政、金融监管部门以及地方政府等多方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推动信息共享与政策协同。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精准识别目标客户,动态评估政策实施效果,确保贴息额度提升、覆盖范围扩大的政策红利直达终端。同时,通过完善全链条管理机制,确保资金规范、高效使用,共同营造良好的促消费、扩投资环境。
最后,应坚持前瞻性布局与持续创新并重,增强“一揽子政策”的整体协同性,确保政策活力得到充分激发。银行金融机构应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增强政策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要求,提前布局内需支持重点领域。结合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关于加强财政金融协同的部署,主动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例如开发与设备更新、消费升级相匹配的信贷产品,并探索与社会资本的合作机制,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流向实体经济。同时,应密切跟踪政策实施进展,动态调整服务策略,持续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不断增强经济内生动力。
(作者系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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