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河南空港智算中心(一中心)光伏能源管理服务采购 | ||
项目编号: | 国企招采-2025-269 | 交易分类: | 服务类 |
监督部门: | 河南空港数字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王先生 |
监督部门联系人电话: | 19059581988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郑州航空港区锦荣信息科技园10号楼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空港智算中心(一中心)光伏能源管理服务采购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河南空港数字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空港智算中心(一中心)光伏能源管理服务采购
2.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5-269
2.3项目概况:河南空港智算中心(一中心)位于郑州航空港区豫发锦荣科技园,作为2024年河南省首批重点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30亿元。项目规划建设2栋IDC机楼(9号楼和12号楼),包含15个高功率液冷/风冷模块化机房,整体算力规模达30000P。
2.4招标范围:为河南空港智算中心(一中心)提供光伏能源管理服务。负责整体项目投资建设包含但不局限于光伏系统选址、规划设计、报批报建、电力报装、安评环评、材料设备的采购、施工安装、电网接入系统检测、调试验收、运行维护等工作,满足消防相关要求,接入招标方的电力系统,最终完成向招标人提供供电服务。
2.5建设期限:项目分三期建设,每期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建成并具备送电条件。
2.6合作期限:自项目每一期建成且正式供电之日起25年。
2.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合格质量标准及招标人技术要求。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业绩。(需提供项目立项或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任一方具有均可)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质量等问题,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近三年是指2022年01月01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hixin/%EF%BC%89%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F%BC%8C%E8%8B%A5%E4%B8%8A%E8%BF%B0%E5%AF%B9%E8%B1%A1%E6%9C%89%E4%B8%80%E4%B8%AA%E6%88%96%E4%B8%80%E4%B8%AA%E4%BB%A5%E4%B8%8A%E5%AD%98%E5%9C%A8%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8%AE%B0%E5%BD%95%E7%9A%84,%E6%8B%92%E7%BB%9D%E5%85%B6%E5%8F%82%E4%B8%8E%E6%9C%AC%E6%AC%A1%E6%8A%95%E6%A0%87%E6%B4%BB%E5%8A%A8%E3%80%82%EF%BC%88%E6%9F%A5%E8%AF%A2%E6%97%B6%E9%97%B4%E4%B8%BA%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4%B9%8B%E6%97%A5%E5%90%8E%EF%BC%8C%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5%89%8D,%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9%9C%80%E6%98%BE%E7%A4%BA%E6%9F%A5%E8%AF%A2%E6%97%B6%E9%97%B4%EF%BC%89%3C/p%3E%3Cp%3E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3)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责任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4其他要求:
(1)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指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联合体投标的,任一方派遣均可)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或三家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当触及合同违约条款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26日至2025年09月24日,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82/%EF%BC%89%E7%BD%91%E7%AB%99%E2%80%9D%EF%BC%8C%E5%AE%8C%E6%88%90%E2%80%9C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A%9E%E7%90%86%E2%80%9D%E5%8F%8A%E5%B8%82%E5%9C%BA%E4%B8%BB%E4%BD%93%E4%BF%A1%E6%81%AF%E5%BA%93%E7%99%BB%E8%AE%B0%E2%80%9D%E5%90%8E%EF%BC%8C%E5%87%AD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9C%A8%E7%BD%91%E4%B8%8A%E4%B8%8B%E8%BD%BD%E6%9C%AC%E9%A1%B9%E7%9B%AE%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AD%89%E8%B5%84%E6%96%99%E3%80%82%3C/p%3E%3Cp%3E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82/%EF%BC%89%E9%80%92%E4%BA%A4%EF%BC%88%E4%B8%8A%E4%BC%A0%EF%BC%89%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空港数字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5036061258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区锦荣信息科技园10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段明涛、乔天麒
联系电话:0371-68865936
联系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15号楼F西座
监督部门:河南空港数字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9059581988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区锦荣信息科技园10号楼
2025年08月25日
